蛋!
等着瞧吧!等她远走高飞,遨游天外。就让他们在这里自己吃灰!哼!
小皇帝满肚子小算盘,在心里把摄政王和长生子两个挨个削了一个狗血淋头。然而现实中,她还是乖乖向强权低头,摆出一副柔软的姿态,让干嘛就干嘛。
既然摄政王有闲心去打猎,还很够意思的叫上她,她就不能给脸不要脸,对吧。
得了,走起!陪大爷散心去!
真是没想到,这晋城旁边还有围场,虽比不得皇家猎场,但也颇有些架势。
春天正是万物复苏,草长莺飞的好时节。天暖日和,正适合郊游。
小皇帝和摄政王出游,这场面肯定不能小。可如今晋城里连连出事,官帽子摘了一摞,唐家都差点灭门,虽摄政王有心休闲娱乐,旁人也不敢再大张旗鼓的闹腾。
只是带足了人手和马匹,再带上两队猎犬,四五只猎鹰,这就低调出发。
天已经一日暖过一日,春风吹开了绿叶,吹红了花朵,暖融融的阳光下,蝴蝶飞,鸟儿唱,一派生机勃勃之相。
骑马漫步在如此春光之中,便是满心的乌云也会渐渐散去。
既然是打猎,自然得是人人一身猎装。猎装这种服饰就是窄袖掐腰紧身修长,碰上摄政王这样高挑的衣架子身材,那真叫肩是肩,腰是腰,宽胸膛,大长腿,格外的精神抖擞。
又是一身的紫,衣领袖口镶着金边,透出几分贵气逼人。
再骑上他的高脚大马,挎着他的弯弓宝刀,即便演不成白马王子,演一个黑马王子也是绰绰有余。
更何况,他还是个货真价实的“王”。
被这样的男人爱慕着,即便不是理想中的爱慕,按道理作为女人她也该值得庆幸的。
但是,道理是这个道理,具体到个人,有些道理就不管用了。
感情这东西,太唯心。不对就是不对,再好也没用!
末璃原以为自己如今也算是能骑在马上的“小骑手”,总该能轮到一骑。结果摄政王不放人,仍旧把她架在自己的大黑马上,双人同骑。
前胸贴后背,太腻乎了,有木有!人与人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距离产生美,懂不懂!
可他不懂!她又能如何呢?
如今的她,在对方眼里已经是一盘可口的小菜。连最纠结的部分都已经被剔除,只等最佳赏味期一到,就可以大快朵颐。
此时此刻,对方虽不痛吃,但讨点便宜找点乐子,却也是两人之间达成的共识。
真是丧权辱国啊!无能小国无外交,高中政治课本果然没有骗人!
环境恶劣,处境艰难,连眼前的春光都明媚不起来。
他得爱慕,此时看来是老房着火,如火如荼。可说到底这只是一时的迷恋罢了,女人对于他,实在不是多么重要的存在。她会老,她会死,甚至在老和死之前,她的各种缺点就会暴露,败坏掉那份爱慕和迷恋。
这是几乎可以预见到的结果,假如她一直留在这儿,留在他的身边的话。
所以,她不能留啊!一点小小的私心,在最好的年华,最好的时刻,翩然而去,成就一段不能忘怀的孽情。
温暖的阳光照在脸上,末璃闭上眼,感受这份难得的惬意。放任自己轻轻往后靠,靠到他的怀里。
她不是不喜欢他,只是喜欢不起。
她身形一动,展万钧便挽起手,顺势揽住。动作自然的仿佛两人早有默契,心意相通!
他低头,看到她头顶的金冠,鸽蛋般大小的海珠圆润雪白,恰似她的小脸一般。
好珠子啊,这般大,这般圆,这般洁白无瑕,一颗就值一百金。
这好东西还是他特地嘱咐王宝宝从先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