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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3 / 5)

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差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只巨狼,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挑战狼中之王了。而接下来面对的,将是四万只巨狼,是上次战斗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帮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赢那些巨狼的,更何况,在巨狼的身后,还有四万名狼族战士。

这仗看来不太好打啊!奥斯曼感觉有些头疼,蛮族的确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强的个体战斗能力、血族那诡秘的血魔法、飞鹰族空中奇袭的本领,狼族相对要弱一些,可他们有巨狼助战。

另外几个种族,到目前为止,奥斯曼还没机会见识,相信他们也应该拥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蛮荒七族,在智力上讲,除了血族之外,都远不如人类聪明,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却不是人类能够相比的。

在书中记载的第一次蛮族战争之中,人类的数量同蛮族相差无几,包括平民,也包括军队。可蛮族几乎是全民皆兵,在这一点上,要远强于人类。

不过,当时正是人类社会最为强盛的时候,大自在神虽然离开,全大陆的魔法师数量极多,而且拥有比现在强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拥有强大武力的圣骑士和大批的天空骑士。

正是因为有这么多高等级的骑士,以及几十万的魔法师,才能够取得第一次蛮族战争的胜利,只是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似乎太高了一些。

经过了两千年的发展,人类的数量已经超过当年的几十倍,军队的数量也同样多了许多,但个体实力上,却已经远不如当年。

不过人类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弥补个体战斗力上的不足,而且人类还拥有像雷霆武士这样能力不下于圣骑士的战士,可惜没有足够多的魔法师,否则第二次蛮族战争,将是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第九章

“奥斯曼,你说狼怕什么?”鲍伯轻声问道,冰凉的水流让他同样感觉舒适。

“火?”奥斯曼睁开双眼,醒悟道,看来自己一开始的想法就错了,动物天生怕火,为什么自己没想到?

“别高兴得太早了。”鲍伯再次闭上眼睛,不理会奥斯曼。

“嗯,有道理,我们能想到,南方军团也一定能够想到,斯帝亚那个混蛋也一定能想到,可战斗中,狼骑兵依然占上风,这说明我们想的有些不对头。”奥斯曼已经想到鲍伯的意思了。

“或者这些巨狼不怕火,这并不难判断,只要抓几头巨狼回来就知道了。另一种可能,就是狼族早有对付火攻的办法。”鲍伯说道。

“嗯,我看后者不太可能,放火可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南方军团也有魔法师,想放火更容易呢!”奥斯曼说道。

“这些巨狼居然不怕火,那它们怕什么呢?”奥斯曼慢慢的滑进水中,水面上冒出一串串的水泡。

小河的水不深,如果奥斯曼站直身体,最多只能到他腰间。水很清,河底铺著一层鹅卵石,脚踩在上面,感觉很舒服。

虽然是南方郡,可现在的气温并不适合下水。不过对于奥斯曼和那些雷霆武士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连黑豹也很享受。

奥斯曼在水中睁开眼睛,看著水底鹅卵石缝隙中,几条只有拇指长的小鱼钻来钻去,感觉很有趣,这样的游戏,以前在山林之间,他也玩过。

一直到胸中的气已经全部耗尽,奥斯曼还是不愿意抬起头来。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奥斯曼准备上来换口气,能够暂时忘掉烦恼是件不错的事情。

奥斯曼发现,自己真正无忧无虑,还是在山林之间,自从被义父带出山林之后,总会出现一些让他不愉快的事情。奥斯曼甚至在想,是否抛开现在的一切,回到山林之间,对自己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一想起两位老公爵的眼神,想想眉飞色舞的凌格,想起爱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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