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的从媒体上消失。
国内影视圈每天都有事情发生,不可能一直围着一个话题转,按理说这是正常现象。
但圈内人心里明白,这叫做冷处理。
所谓冷处理,也叫做低调处理,不报道,不闻不问,任其发展。
媒体上时常说谁谁谁被封杀了,这种说法不准确,圈子里没有封杀的说法,是媒体为了引起读者关注想象出来的说辞,后来被读者认可了。
一旦某个明星遭到了冷处理,就会说被封杀了。
封杀这种词汇显得过于霸道,无论是总局还是影视公司都不会说我要封杀谁。
相应的词汇应该叫做“雪藏”,艺术化一点的就是“冷处理”。
这次遭到冷处理的不是林晓玲,而是针对《回家》这部电影,林晓玲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不就是有负面报道么?至于这么做么?”林晓玲不满道。
“你就知足吧,能准许你在影院正常上映就不错了,要是拖上个两三年再上映,谁还记得这部片子啊。”林子轩淡定道。
“可影院也太过分了,整个京城就只有两个拷贝。”林晓玲郁闷道。
对于一部获奖的热门电影来说,这种做法确实有点过分,不过院线有自己的说法。
他们不看好《回家》的票房前景,拷贝也是要钱的,能有两个拷贝放映就不错了。
两个拷贝意味着在京城的电影院只能有两块荧幕放映《回家》,这和《生死抉择》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排片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么安排,《回家》的票房能好才怪。
《回家》当初在总局审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太大的问题,应该说大家不觉得影片中的判决有问题,国内就是这么个情况,相当真实。
在八十年代,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谁会请律师辩护啊。
那时估计律师都不多,更何况收费不菲,公益律师更是少之又少,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觉得法院判决肯定就对了,不知道通过辩护还能减轻罪行。
整件案子相当清楚,就是个杀人案,事实证据俱在,直接就宣判了。
十七年后,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大家仍然觉得很正常,直到国外媒体提出质疑。
整个案件里律师在哪儿?法律援助在哪儿?
在欧美等国家,律师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种作用有好有坏,不好评价。
在西方媒体看来,《回家》这部影片展现了华国国内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这是影片遭到冷处理的原因之一。
当然,就算不冷处理,《回家》的票房也不会太好。
故事情节那么沉闷的片子观众的反应可想而知,只有文艺片爱好者才会觉得有内涵。
趁着拿奖的热乎劲,观众还有印象,在影院里来个半月游,收获几十万票房就行了。
这是院线对于文艺片的普遍做法,并不是特别针对这部电影。
要真是被院线搁置个一两年再上映,那才叫真的惨。
本来就不指望这部片子的票房赚钱,林子轩的态度相当淡然,他用和华国电视台的关系,把《回家》卖给了电影频道。
虽然只有十几万,也是一笔收益。
不过作为导演,林晓玲还是希望自己辛苦拍出来的影片能有更多的观众看到。
获奖是一种满足,观众的评价同样是一种满足。
“你就不要管这部片子了,要往前看,有时间想想新片,姜哥的片子被禁了也没说什么,现在都开始谈新片的投资了。”林子轩举例道。
“老哥,你请公司的员工看电影呗。”林晓玲提议道。
“我请他们看《泰坦尼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