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是否可靠的问题,尹国洪没有多说,他相信既然金允浩提出此人,就一定考虑过相关考虑。
尹国洪想的没错,金允浩反复考虑了很久。
关于行动组的人员构成,金允浩原本有两个人选,其一就是崔承佑,另外一个是战斗警察大队长姜忠浩。
如果单拿出崔承佑和姜忠浩两人对比,其实姜忠浩更适合。
因为姜忠浩是朴国权一系的嫡系人马,更放心。
而崔承佑是朴国权一系的合作伙伴,安全方面方面逊色一筹。
可在身份上,却是崔承佑合适。
行动组要将来要对付的是穷凶极恶的歹徒,显然以反恐为主要职责的特战警察更为合适此任务。
而负责应对示威游行的战斗警察,在能力上就要逊色特战警察好多。
综合考虑后,金允浩还是选定了崔承佑以及他的特战警察下属。
“如此来说,就剩下跟踪组的人选还没有敲定了?”尹国洪总结后,问道。
“嗯,跟踪组是监视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人选也是最难挑选的。”
金允浩看了眼窗外的夜景,唏嘘道。
他想了这么久,主要是在考虑跟踪组的人选问题。(未完待续……)
三百七十章 NIS——国家情报院
监视科的核心工作是: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嫌疑人进行不犯法的监视工作。
这里的关键词是:不犯法。
其中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也不违法的行为。
司法工作依据法律界限主要分为三个工作范围:合法、违法、不合法也不违法。
合法的司法工作很普遍,检方和警方展开的都是这部分工作。
违法的司法工作也存在,例如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强制搜查嫌疑人住所,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这种违法行为是明文禁止的,且随着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类违法行为正在逐渐减少。
最后一种便是不合法也不违法的司法工作。
这种行为常见于审讯过程中,审讯者为了获取信息,通常会利用一些不合法也不犯法的手段询问被审讯者,从而达到目的。
金允浩以前也用过这种审讯手段,至于其他司法工作者或多或少也曾经有过此种行为。
这种行为会产生争议,对执法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因此并不会常用。
但是对监视科来说,这种不合法也不违法的行为却要大规模运用。
而如何判断行动是否违法、如何确保行动不违法等问题,是重中之重。再加上跟踪行动需要高超的技巧和素质。
因此,监视工作要求指挥者和执行者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目前来说,韩国警方内部没有成规模的人员符合跟踪组的工作要求。
这也是金允浩最为头疼的地方。
了解情况后。尹国洪也跟着犯难:“是啊。不但警方内部没有。即便是我们检方内部也没有这种专门从事跟踪工作的人。”
申东海在一旁弱弱的问了句:“刑警办案时,不会经常跟踪嫌疑人嘛?刑警也不行?”
金允浩摇了摇头,果断否决:“不行!刑警所谓的跟踪只是最初级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和社会关系等简单问题。
而拟成立的监视科的跟踪任务则要复杂许多,不单要掌握嫌疑人的活动范围等基本问题,还要以跟踪的方式调查取证。
两者的难度水平不再同一层次。
另外,刑警的工作作风比较粗放。
在有法律依据的前提条件下,让他们跟踪嫌疑人还不会出现太大问题。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