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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部分 (2 / 5)

只有15%的股份,但是按照董事会的规章,大股东有一票否决权。

也就是说,任何涉及公司股份分配的问题,都必须获得所有大股东的支持,而融资必然影响股份分配。

下午,高峻再次否决了由h&k公司提出来的“信誉担保贷款”融资办法。

随后,瓦伦区政府的代表否决了由giat集团裁员方案。

在一个又一个提议相继被否决之后,剩下的路只有一条,即某个或者某些大股东溢价出售持有的股份。

理论上,这个大股东只能是瓦伦区政府。

很简单,德国集团控股公司、giat集团与bae系统公司在收购fn公司股份时,跟瓦伦区政府签署了限制协议,即只能把股份出售给瓦伦区政府,不能卖给包括其他大股东在内的第三方。

当初设定这个限制,就是要保证fn公司是比利时的资产。

其实,正是受到这个限制,d&f公司现在只是bae系统公司的代言人,并不是fn公司的大股东。

fn公司的股份依然归bae系统公司所有,bae系统公司只是通过协议,委托d&f公司代其行使股权。

只有在fn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重新修改公司规章之后,bae系统公司才能把股份转让给d&f公司。

按照这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瓦伦区政府有权出售与转让,以及赎回其他大股东的股份。

当然,赎回价格也有限制,不能不受约束的涨价。

至于瓦伦区政府出售股份,自然不受限制,由谈判决定。

唯一的限制就是,如果瓦伦区政府出售股份会产生新的大股东,那就必须获得所有大股东的支持。

理论上,只有其他大股东有资格从瓦伦区政府购买更多的股份。

晚上,谈的就是这个问题。

因为别无选择,所以瓦伦区政府已经表明态度,可以出售持有股份,用溢价部分支付即将到期的贷款。

当然,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

归结起来,其实只有两个。

第一,瓦伦区政府打算出售多少股份?

第二,溢价率是多少?

严格说来,这是一个问题,也可以说成是硬币的两个面。

出售股份太少,溢价率肯定会很高,等于让出钱的大股东在没法获得任何实质性好处的情况下来填补fn公司的财务漏洞,也就是为其他大股东服务,因此肯定没有哪个大股东愿做冤大头。

要把溢价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准,也就是让其他大股东觉得有利可图,瓦伦区政府就必须转让足够多的股份,必然会失去控股权,因为改变了股权结构,所以需要获得所有大股东的支持。

显然,摆在瓦伦区政府面前的现实极为残酷。

要么不卖,要么全卖!

不卖的话,fn公司在几个小时之后就将寿终正寝,虽然所有的大股东都将遭受巨大的损失,但是瓦伦区政府还将失去数千个就业岗位、每年上亿欧元的税收,以及这个上百年的招牌。

其实,只是第一个损失就足够大了。

数千个就业岗位后面是数千个家庭,这些家庭总共有数万名比利时公民,而比利时总共才1100万人。

要是把上下游企业全都算上,那更加不得了。

卖掉fn公司,至少能够保住这些人的饭碗,还能让上百家有业务往来的上下游企业活下来。

只是,全卖的话,问题同样复杂。

首先,哪个大股东有如此雄厚的实力?

其次,其他大股东会不会同意?

时间紧迫,因此在瓦伦区政府做出妥协,即表示只要能够让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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