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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 / 4)

命运的人,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是个无情的大逆转。就在我镇静下来,试完几件衣服拿到柜台时,两件事情几乎同时发生。我把卡递给售货员,他拿起来查看。恰恰就在这时,在曼彻斯特知道我名字的总共二十个人(最多也就二十个)之一突然出现在我身旁,跟我招呼:“嘿,艾略特。”我看一眼我的朋友,然后转回去看售货员,他看一眼我的朋友,然后又看那张卡。我转身,夺门而出,迎面撞上警察。说实话,这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现在我可以笑谈这些了,但对于那可怕的几个钟头,这个句号来得可真有点痛苦。

警察通过无线传呼叫来警车,我的朋友一脸狐疑走出商店。

“你还好吗,艾略特?”他问。

“还行,只是出了点乱子。”我说,警察抓着我胳膊把我带走,我尽量做泰然自若状。

回到警署,我就软了下来,解释说,我是从格拉斯哥离家出走的,做这样荒唐的事只是为了筹钱买火车票回家。怪就怪在警察好像并未想到,在服装店筹钱买火车票是说不通的。他们挺可怜我,其实我心知肚明,自己并不值得他们同情。警察给了我个警告,但又说假如只有这件事,我多半不会触更大的霉头,然后建议我乘晚班火车回格拉斯哥。我忙不迭答应了,一放出来便直奔弗兰吉家收拾行李。他不在,我留了张便条。

哥们儿,我要回格拉斯哥一趟,很快和你联络,谢谢一切。艾略特。

打那以后我再没有和他联系过。对不起了,弗兰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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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偷生涯(1)

诈骗,如果实施得当,是一种令人着魔,能使你出人头地的职业。它是对智力、决心和精力的考验,需要对自我提升的热爱——需要有变得更好的愿望,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愿望,你就会停止学习,而一旦停步不前,就该大难临头了。你一天二十四小时脑中都会感觉到现实与虚幻交融混杂,漂浮不定;你还必须把这一点融会贯通于你的服饰、言语和走路的姿势中;它还涉及到永远不能写下来的人物、地点和名称;它可以用来使梦想成真,把你变成想要成为的任何人。它非常、非常困难,但也极其值得。

您也许已经从上一章的伦敦之行、笔记本等等体会到这一切的潜在价值,但您也看得出来,我并没有如愿以偿。我不知道如何达到目的。很多条件不具备,当我返回格拉斯哥时,我发现没有时间、没有场地来找出解决办法。您瞧,我没有钱,没有工作。家里有死盯着我的爸妈,这就决定了我不得不想方设法躲开他们,躲开他们的询问。所以我必须离开家,必须弄到钱,于是我成了一个小偷。做小偷和诈骗水火不容,偷东西是野蛮、低俗、恐怖的代名词,但我别无选择。我成了小偷。

一个小偷的十大窃案

1 我住在格拉斯哥大学一所大而破败的学生公寓里,一个个小房间令人压抑,但我觉得它对这时的我却挺合适。如果你不是学生,只要按月支付很便宜的租金就可以住进去,任何银行卡几乎不加审查就接受。城中心还有便利的小酒店,附带停车场,十分适合我每天的日程安排。简而言之,我的日程安排就是:起床,吃点东西,然后一整天做两件事——偷银行卡,取现,然后回去睡觉。为了弄到卡,我会搭乘巡回地铁或公车,在咖啡馆、酒吧和夜总会附近徘徊;至于取现,我会耐心物色管理比较松散的酒吧,员工忙这忙那无暇他顾的酒吧,那些地方人们不太在意签名,也不会在意一个邋里邋遢、买什么都刷卡的十七岁小伙子。

这种生存状态和捡破烂的差不多。每天早上一睁开眼,我头一件事就是想上哪儿多弄一些卡,手边的卡是否还能用。一整天我都紧张得要崩溃,在格拉斯哥城里满世界小跑,躲避假想的追兵。晚上躺在床上,使劲回想在哪些酒吧里,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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