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金色的铃铛,该是金子做的!”
“那人说是盛大娘的哥哥呢!”有孩子羡慕得眼睛都圆了:“带了好些个人,还每人打发了我们几个铜板!”
满是泥巴的手伸了出来,掌心躺着几个圆圆的大钱,错不了,果然是大周通用的铜板。
盛家有靠山,莫怪盛家的丫头腰杆都挺直了呢,金大嫂子想到这码子事,呆了呆,可犹自还在扯着嗓子喊:“你想将阿花带走,不出点银子怎么行?我们将她养到这么大,转眼就跟我们没关系了?想得真是美!”
“原来你是要银子。”盛芳华笑了笑,这金大嫂子究竟还是在银子上头打主意。
前世曾听说过一句话,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就不是大事,这句话在大周照样可行,当然,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在她手里攥着一笔银子的时候。
阿大那五千两银子,让她有一夜暴富的感觉,当然,财不露白,除了盖房子,她还不敢怎么拿出来用,上次盛思文来找她,倒是给了个好借口,她可以堂而皇之更好的改善生活——谁叫她有个阔亲戚呢。
“怎么样,你给多少银子?”金大嫂咽了口唾沫:“现在你成了富贵人家的小姐,是该要有个丫鬟了,我们家阿花就给你去丫鬟,好不好?”
这人倒也是灵活,脑袋瓜子转得飞快,马上就想到了这事情上头来了。
“啊哟,可不是嘛!”旁边围观的人惊叹出声,有人懊悔得直拍脑袋:“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上头去呐!”
塞了女儿去盛家,每个月总能拿上几百个大钱,跟着吃好喝好,到时候养得白白嫩嫩,回来嫁人又能赚上一笔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金大嫂子,我怎么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了?只不过你想要将阿花塞到我们家来,那也行,咱们得去里正那边签张契约才行,否则我怕你翻脸。”盛芳华将金大嫂子那肥胖的手一拍:“你且放开,咱们说说清楚,是签死契还是活契?”
死契,就是等于将阿花卖给她,以后再不过问,活契则是只干活,还是有自由,做满几年就可以自行脱身。
“活契,活契,当然是活契。”金大嫂子脸都亮了,以后阿花每个月都能拿钱回来,到该嫁人的时候还能捞一笔聘礼,这主意再好也不过了。
“若是签活契,三年为限,我一年给二两银子,她这三年就跟你们家没关系了,到时候你休得啰嗦。”盛芳华瞟了一眼金大嫂子,见她的脸渐渐的变了颜色,这才继续说了下去:“若是签死契,我给你十二两银子,以后她与你们家再无干系。”
金大嫂子举起了一双手,开始板着手指头嘀嘀咕咕的算:“一年二两,两年四两,三年六两,死契有十二两……那是多了不少银子哩!”
“好多银子!盛姑娘,你还要不要丫鬟?将我家二丫给你做丫鬟去好不好?”周围有人试探出声,不说一年可以拿二两银子,家里少张嘴吃饭穿衣,也是好的哇。
“我哪里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怎么用得上这么多丫鬟?”盛芳华抱歉的笑了笑:“只不过是看着阿花可怜罢了。”
“盛姑娘就是心肠好!”众人交口称赞,以前私底下对她的微词,全然不见。
一个人只要有了银子,就能变得完美起来,更何况盛芳华本来就人好,这赞美之词更是不会吝啬了,就跟下雨一般,哗啦啦的落了下来。
金大嫂子与金大哥凑到一块商量了下,转过身来,满脸堆笑:“死契,就卖死契吧,收了银子以后,阿花就与我们没干系了。”
乡下人娶个媳妇,五两银子就能包了圆,还能弄出个大排场来,这十二两银子,足足够够两个儿子的亲事花费了,这死契明显合算。妹子只是妹子,迟早是别家的人,自己又何必将她看得太要紧,两人的看法一致,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