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们可以给予相当诱人的报酬。”瘦高男子说。
“我的建议是,不要耍小手段。”贵妇人施施然说:“谁又知道这是不是蛇发者在引蛇出洞?你们都觉得他是个孩子,不过我可不那么认为。顺藤摸瓜是美杜莎地拿手好戏。就在一个小时前,他们差点就给我来了那么一下,有一条撤退路线被锁死了,到现在我还不太明白他们是怎么发现的。似乎是运气,不过我不太相信这个理由。因此,我更趋向于,就我们于本城的布置,一旦被发现,根本来不及转移阵地。而且麻烦的是,他们很可能从名格斯身上发现了点什么。若没有其它牵制。转移他们的视线,后继工作很难做下去。”
“这点无需担心。牵制会有地。”马尾女子吹了吹指甲插口道。
贵妇人朝刺客轻轻点头。
狄更斯忽然低低一笑,充满了顽劣的味道。
“你们做得可不够干净呀,只要还留在这儿,美杜莎就一定会寻味而来,不过这样也好。”他玩味地和贵妇人对视:“我有一个有趣的主意,试试也无妨……”
修利文地马车驶过一间名为“百舌鸟”的酒馆,酒馆中发出一阵响亮的起哄,不少战士被这股浪潮吸引,接连推门走了进去。他们很快就发现,这里挤满了一群放浪形骸的人们,虽然酒吧建在内城,此时却没有一个文雅人。无论人们身上穿地是甲胄,亦或是稠衣,都挣红了脸,粗着嗓子叫喊。
在更早以前,厌恶这种粗鲁气氛的文雅人都离开了,留在这里的,都是些被激情和放纵捕获了的躁动者。
被这种狂躁的情绪吸引进来的人们,很快就理所当然地融入其中。
喧哗的中心是一个身材如同野熊般强壮地野蛮人战士,脸上有绿色和黑色地条纹涂装,脸色涨红,咬牙切齿,似乎要将对面的人生吞活剥。他地铠甲和手甲都扔在一旁的并桌上,赤裸的上半身肌肉纠结,纵横交错的伤痕随着线条刚硬的肌肉鼓起,似乎随时都会崩裂开来。
他在和人扳手腕。
令人惊诧的是,对手是个只有他的块头一半大的女人。
女人有一头长及臀部的棕色长发,扎成一条又粗又大的辫子,辫子低端系有一把匕首。天窗的光落在她身上,那头长发似乎和匕首融为一体,表面无比坚韧光亮,但若说不是人发,倒也没有那个感觉。无论从背后、侧面还是正前方看,身形轮廓都应该是个美丽的女子,不过五官被垂落的刘海遮住,只留下一个樱桃小嘴,所以也不能妄自断言这是个美女,说不定脸上有什么瑕疵,所以才特意遮住呢,就算是女人,上了冷酷无情的战场,也免不了破相和残废。
谁也不能否认,女人是个颇有实力的战士,至少从当前的状况来看,她在蛮力上当之无愧。野蛮人是酒馆的熟客,很多人都知道其在力量上的优势。在扳手腕这个酒馆保留节目上,仅仅输过三次,三次的对手都小有名头,一个骑士,两个同宗地野蛮人。
此时酒馆中看热闹的大多数人,都暗中自承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显然,野蛮人今天就要输第四次了,而且还是个女人。
口哨声、嘲弄、打趣、呼喝声此起彼伏。
“干掉她!不要输了,你这个软货。连上女人都脚软的白痴!”
“哈哈,别垂死挣扎了,快脱裤子认输吧。博得。”
无论野蛮人如何使劲全力,在僵持了一阵后,交握的手腕正渐渐向着对他不利的方向倾倒。尽管这个过程十分缓慢,但谁都看得出,野蛮人已经毫无挽回的余地了。他甚至用左手撑住桌角。立刻又传来一阵嘲弄。
野蛮人可管不了这么多,战斗是他发起的,赌注也是他订下的。女人输了就陪他上床,自己输了就要全城裸奔一圈,这个面子实在输不起。
他曾经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