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在这个时代也被认为是贵重的眼色,贵人穿正好,其他人各自选自己喜欢的就是。
不得不说,杨蕴秋本身的年纪也不算大,有这么点儿童心很正常。
至于东川军,一水墨色的甲胄,选用的天策蚩尤套的外观,很精致,也挺漂亮的,至少东川军的军士们拿到新衣服都喜欢的不行。
等到衣服准备好,选择的一色的高头大马也就位,大队人马终于浩浩汤汤地进京。
整个京城被洗扫的干干净净,准备迎接新的主人进入。
无数老百姓在街道上迎接。
东川军这阵子给老百姓留下的印象不错,不光是行军的时候秋毫不犯,连老百姓们主动送东西劳军,也能拿回不少银钱,到比贩卖划算许多,仁义之师的名声早就传遍了大江南北,纵使京城的百姓还是忐忑不安,至少没有太过抵触。
更何况,东川军还抵挡了蛮族的入侵。
老百姓们没读多少书,可心里还是想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再者说,三十年前朝廷和蛮族才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战争,当时瓦塔族攻入中原,杀人无数,毁灭了不知多少村庄城镇,彼此之间有深仇大恨,那些经历过灾难的老人们还活着,仇恨还没有放下,东川军北拒蛮族,就是大功劳,有这样的功劳在,对他们掌控这个国家很有好处。
老百姓熙熙攘攘地在街面上拥挤。
维持秩序的东川军军士并不粗鲁野蛮,甚至连高声呵斥都没有,只是手挽着手组成一条长龙,不许人越雷池半步而已。
这些军士面无表情,看着很可怕,个个都身体健壮,和以前殷朝那些流里流气的大头兵完全不同,非常有威势。
轰隆声震天动地,人们一静,抬头望去,远远地已然能够看到东川军的黄龙旗。
孙兆阳也坐在一家茶楼的二楼上,他本不想来,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大早起身,不自觉就上了街。
最近一段时间风云变幻,许多人战战兢兢,他身在京城,太子死亡之后投了靖王,因为是孙兆明的大哥,一开始没少被欺辱,但也因为他是孙兆明的大哥,熬过最初的一段时间之后,别人对他客客气气,他的身份地位好像一瞬间就被拔高了许多。
真是不可思议——什么时候那个胆小懦弱,从不被他放在眼里,连看也不想看一眼的庶出弟弟,竟然有了这么大的影响力。
他出仕十余年,在这十余年里,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曰会被孙兆明踩在脚底下,哪怕孙兆明先中了状元,后来得皇帝的看重,一路坐到封疆大吏的位置上,他也从不在意——毕竟,封疆大吏说起来是位高权重,但那也只是地方而已,他在京城再不显眼,也是在京城,他孙兆阳很得太子的信任,在东宫,就连太子太傅也比不上自己的地位,将来太子登基,他必然是肱骨大臣。
孙兆阳始终觉得这一天就在眼前,皇帝年纪已老,太子很快就会登基。
也的确如此,他还记得,那曰太子身着重孝,借着月光赐他美酒一壶,虽然还是个孩子,身体单薄,却壮志凌云:“朕会成为一代好君王……只是藩王们的权力太大,朕一定要真正拥有这个天下,哪怕花十年,二十年,朕也一定能够做到。”
当时自己怎么想?他想,他一定好好辅佐陛下,他一定能名留青史,成为一代权臣,君臣相得,让孙家成为名门世家。
没想到,他的雄心壮志刚刚冒出头来,太子被刺身亡,诸王叛乱,朝廷一下子就乱了,好像太平盛世就如泡沫一般,轻轻碰触,便粉身碎骨。
楼下的欢呼声一阵又一阵,如浪涛一般永不停歇,孙兆阳低下头,远远看到明明还比自己小五岁,却一身威严的孙兆明,骑着高头大马,一身墨色盔甲,在军容齐整的侍卫队包围下在御街上走过,走向他只能敬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