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具备极佳的柔韧性和肌体爆发力。由于对身体的要求极为苛刻,通常只有靠卖艺为生的歌舞团里的少数精英人物才会跳。我曾见罗莎在学校里教学生跳过,但没有几个人可以学会,至于说那些娇生惯养的贵族们是不会去跳这种难学至极的舞蹈的。当然了,身体上的高要求,这一障碍对我和如月是不存在的,因为受到罗莎的影响,我倒是会跳这种舞蹈。
��乐队放的这首曲子,出自帝国很流行的一部歌剧,《卡门之恋》中的一段插曲,说的是一个叫卡门的年青人,爱上国王最宠爱的女儿。为了获得公主的芳心,国王的亲睐,不惜卖身到斗兽场去做一名角斗士,靠著勇气和力量,赢得勇者的威名,最终成巧o美人归的故事。
��“《卡门之恋》里的《角斗士之歌》,亲爱的皇帝陛下,你可真会造气氛啊!”
��皇帝在这种场合放这首曲子,言下之意已不言而喻←用心良苦,可惜的是,我和如月所谓的第一次约会,从开局起就又历行公事般地顶起牛来。
��如月本就身材高挑,天生丽姿加上长期的运动,更是锻造出一具魔鬼般健美的身材。怀中的她就像是一头雌陛A美丽而危险。
��和如月在公开场合如此亲密搂抱接触,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挽著她腰肢的手掌感受到肌肤透过布料散发出来的热力与活力,顿时心猿意马。若不是大厅广众之下,我肯定又是不顾一切地一口吻过去,哪怕这一吻要付出变成肿猪头的代价,我也认了。
��“琳,臣今天很迷人哦!”
��“这是废话!”
��“哎哟,痛啊!公主,这双鞋和瘦无冤无仇,求求放过它吧!”
��“琳,你的腰真美!”
��“无聊!”
��“看来我误会了,原来心并不是和鞋有仇,而是技术太烂,可怜的鞋子┅┅”
��“去死!”
��“琳┅┅”
��“去死去死!”
��“我可什麽都没说哦┅┅”
��“去死去死去死吧!”
��激烈的舞步伴随著快节奏的舞曲进行著,例行公事般的斗嘴也在同步发生。挑起战火的人是我,无论事先我多少次地提醒自己,但每次和如月面对时,我都控制不住地去挑惹她。无论是被她打得四处鼠窜的童年时代,还是越来越不怕她,甚至胆敢调戏她的现在。
��曲调越来越高亢,舞步也越来越快,我和如月搭在一起的双手,时而握紧曲臂,双手纠缠在一起,时而又拉直、分开。如月的眼神,时而透出气愤,时而又带著一丝羞涩,无论她的目光怎麽变化,浮在脸上的那两朵红云,总是消退不去。
��“琳,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打架时,我说过的话吗?”
��“什麽?”
��“那时候说将来突登基後要杀了我这个最讨厌的人,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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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童年时高呼要娶如月为妻时的情景,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时舞曲已达到最高潮,如月以单足脚尖支地,身体陀螺般地连转十数个圈,红色的裙绕陈谑a飘了起来。按规矩睑X个POSS站立的我,望著这个集至美至强于一身的女子在我面前烈火般地燃烧著,心想要能征服这头母暴龙,此生也无憾了。
��“别做白日梦了,别以我父皇一厢情愿,我就会嫁你!”
��脱口而出的这句话,让我弄清了一件事,那就是皇帝私下阴B的事,如月已经知道了。
��我迈出几个舞步,右手一伸,揽住如月刚刚静止下来的腰,
��“我很奇怪,臣怎麽会选那个家伙?”
��“这是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