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已经无父无母,老家就是个空宅子,撂在乡下,从当捕快起就没回去过。温成庚生父早逝,生母改嫁,已经投奔县令夫人多年,也一直住在衙门。
故而,他们也算是多年的邻居了。
好死不死,还住隔壁。
良蒙跟温成庚的脾气不对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倒不是结怨,只是从少年起就一直争强好胜,暗中较量,虽然表面上不显,不过各自心知肚明。
过去的数年间,作为衙门唯二的捕头,他们愣是搞出了有如置身江湖般纷争迭起的精彩大戏。
是以两人的关系维持在不冷不热,爱答不理的状态,偶尔也会针锋相对。
但在某些事情上,他们却总有相同的看法和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
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彼此。
大概这就叫惺惺相惜?
良蒙说完今日的遭遇和种种反常,就捧着茶杯,一只脚浸在冰凉的井水里,消肿。
他看了看温成庚,对方正凝神思索,连端茶的姿势都跟自己很像,他忽然有点感慨。
英雄惜英雄,有时候不仅发生在绝世高手一个眼神的对视中,也有可能产生于两个屠夫同时挥刀剁肉的一瞬间。
比如现在,良蒙都能猜到温成庚要说什么。
“去查查?”
良蒙喝了口茶,勾起嘴角。
“不好意思,脚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洲”多指江河湖等的中心岛,例如入海口的三角洲,艾玛可我这里不是泥沙沉积出来的,不过就这么愉快地设定吧QVQ
☆、良蒙(二)
对于良蒙崴脚,温成庚觉得自己有一定的责任,故而晚饭时特意来敲他的房门。
“进来。”良蒙在屋里道。
温成庚推开门,就看见他坐在床上看书,崴到的那只脚还泡在脚盆里,井水冰凉,使他的脚尖也冻得泛紫。
“你的脚不冷?”温成庚下意识问。
良蒙瞥他一眼,“还成,你有事?”
“问你晚饭怎么吃。”
良蒙道:“你准备出去买?”
温成庚抱起胳膊,往门框上一靠,摇了下头,“厨房里做,下面条。”
捕头院子里是有小厨房的,但平日里两个人从来不一起吃饭,有时候各做各的,有时候到外面去买,现在良蒙行动不便,厨房里还剩着点菜,温成庚就想顺手把两个人的晚饭都做了。
良蒙也想到了,只是这样依靠别人还真是有点不习惯,要是换作那帮捕快小子们,他兴许就拒绝了,但这人是温成庚,不一样。
这么好一个使唤对方的机会,良蒙怎么能放过。
他理所当然道:“那行,分我一碗,我要葱花不要香菜,放点香油和醋,再来个荷包蛋,谢谢。”
温成庚:“……”
两个人的厨艺吧,可以说是半斤八两,温成庚没吃过良蒙做的饭,所以这次算便宜这货了。
他默默地跑去厨房一通忙活,良蒙在屋里竖着耳朵听,结果也没听到什么响动。
过了半个时辰,温成庚端着碗面进门了,放在矮桌上。
“过来吃。”
良蒙放下书,坐正,“我就坐这吃吧。”
“不行。”温成庚出乎他意料地坚持,“坐床上吃洒了汤怎么办,过来坐,”他扫了一眼良蒙的脚,又问,“我扶你?”
良蒙心想怎么跟训小孩一样跟我说话,不过还是妥协了,“不用扶,就这么两步路。”
他擦擦脚,拖着鞋慢慢挪过来,刚要坐下,温成庚忽然想起来似的,“等下,刚擦过脚,去洗个手。”
“……”
良蒙气结,早知道就该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