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一直无法也不可能忘得了箐,让她原谅。如果有可能,让她尽量尽快忘了我,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我再也不会回来了等等。写完信,我放下笔把信压在一个一进门就能看到的茶几上,又把信用卡以及房间了钥匙之类放在信的旁边,在屋里来回踱了一会步,打开门走了出去。
“那些借来的钱,没有用上多少,全部在卡里,借来的那一部分,希望你能替我还上。剩余的部分,由你看着支配,房租我已经多付了半年的时间,足够到你毕业。如果还喜欢住在这里的话,就在这里住吧,希望你和晓彤好好照顾自己,我也不知道我会去那里,所以,就不说再见了。”
出了门,我有点后悔自己不应该说让她们继续住在这里的话,因为她们看到我的信,一定会很伤心。我不愿意她们伤心,可已经没办法了,因为门已经被关上,我再也进不去了。衣兜里竟然还有些钱,我摇摇头,咬牙打了个出租,不顾车站工作人员的拉扯,冲到一辆即将开动的火车上,然后把所有的钱都递给那个朝我乱叫的列车员,二话不说躺在列车的地板上到头就睡。
“你去那儿?”
“终点!”
“神经病!”
见她仍然纠缠不清,我连眼睛都没睁开,扔给两个字,她也不客气地还给我三个字。我依然没理她,开始呼呼大睡。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反正是被那个列车员用脚踢醒的也就是了。抬头看看四周除了那个拎着拖把和扫帚准备打扫卫生的列车员以外,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看来终点站到了,我站起来,下车,出站,然后开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流浪。累了,我就随便在大街上躺下用衣服蒙着头睡觉,渴了我就跑到一个饭馆的卫生间,不顾老板的大骂,就着水龙头狂喝一通。有时候有人会递过我一两个冷馒头之类,我也不客气,抓过来就吃,连声谢谢都不屑于给他们说。我想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让人讨厌,要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远远地躲开我?甚至连那些七八岁的孩子,都拿石头扔我,在我走向他们的时候,一哄而散,远远地跑开呢?
他们叫我“疯子!”。
上 可憎的疯子
六十二
我喜欢她们叫我疯子,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在我感到饿的时候,拿起可以吃的东西,塞到我的口里填我饥饿的肠胃。当然,在我拿那些食物的时候,他们会打我,有时碰到非常凶狠的人会打得更狠,甚至会让我皮开肉绽,满脸开花。鲜红的血顺着眼睛淌到嘴里,我伸出舌头舔舔留下来的血,发现竟然是咸的,然后我就笑了,冲着那个气极败坏的人,白痴一样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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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
等他们终于打够的时候,就会对着我的笑容呸一口唾沫,骂一声然后从我身边走开。我就笑得更加开心,因为他们不敢打死我,我知道他们不敢,没人敢打死一个疯子,那时犯法的。把血从脸上抹去,我就继续往前走,陪伴我的,只有那几只“嗡嗡”乱叫的苍蝇。不知不觉中,我竟然有点喜欢上它们了,可惜我总抓不住它们。它们也害怕我,总在我的手抬起来的那一瞬间,飞出去老远然后再飞回来或者在我身后跟着我。其实我很想告诉它们,我一点也不想伤害它们,只想让它们在我手里呆上一会,让它们听听我和箐的故事,让它们知道一下,自从箐离开我以后,我有多寂寞。可它们胆子都太小,我努力了两次,也不愿意搭理它们了,任它们飞来飞去吸食我伤口的脓血。
可眼前这个男人打我的时候,我却反抗了,因为他要抢我的东西。
我只是一个可憎的疯子,为什么连最后一点东西,也要给我抢走?
这是个小镇,风景很美丽的小镇,我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好像是是上午时分。我喜欢这个小镇,所以尽管我已经饿了三天,但我却不想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