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岁多, 女
儿出生还不到 1 个月时,男友提出分手。女主角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分
的男友没有付过孩子的抚养费。
两个月后,女主角认识了另一个加籍男友。男友答应终会和她结婚,
让她取得在加居留的资格。她一有空闲时间就到男友的住所为他打扫房
间、做家务。 2001 年 5 月底,女主角跑到男友家里一住就是十天。当男
询问谁在照顾孩子时,她编男友说她雇了一个保姆照看孩子。
2001 年 6 月 7 日,房东到女主角家去收房租,发现门没有锁
手
友
上,整
个公寓都没有人,只有一个 15 个月大男婴的死尸,马上报 警。警方后来 证
实, 3 个月大的女婴被女主角用塑料布包裹着扔到河里。女主角后来交代
说:她从男友家回到自己住所时发现两个
孩子都死了。
她被控告两项二级谋杀罪,她认罪。在法庭审讯期间,她在被告席
居然打起了睦睡,根本没有听到最后几名证人的证词以及她的辩护律师
证人的询问。在 2002 年年初进行的第二次庭审中,女主角含着眼泪不停
道歉 :她都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想的,自己的行为的确是残忍之极令人
以置信。
上
时
地
难
女主角的父母表示女儿从来没有提起与男友同居和生了孩子
衬在加拿大的生活只字不提。事情发生后二老前往加拿大多次,不惜花
金为女儿聘请律师进行辫护。
在 2002 年 9 月 10 日终审宣判的法庭上,女主角一直面无表情,当
到自己被判入狱 8 年时,她的身体仅颤抖了一下,但很快又站稳了。法
宣读判决的整个过程中,女主角没有看自己的父母一眼,直到被带出法
送上囚车时她一路都微闭双眼不肯与别人对视。
法官透露,两个孩子的生父在事后甚至不愿在公开场合露面,也没
到场玲听法院时女主角的判决。从道义的角度来讲,孩子的生父也应该
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他在与女主角同居期间曾经从心理和身体上虐待过
的事,她
重
听
官
庭
有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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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而且两人分手后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都给女主角的身心造成
严重伤害。
问题 :
(1)1999 年底, 女主角在日记上写道 :“我在加拿大感到非常孤独和
寞,我现在非常想念家乡和亲人。我在日本从来没有为生存担忧过。
· 为何当时不返日本 ?
了
寂
”
答案 :尽管在加拿大那么辛苦,那么想念家乡,但仍然不愿
的怀抱里。一个这样的人,必然有一些心理上的问题需要处理。
· 为何如此需要有男友 ?为何要有孩子 ?
回到父母
答案 :她需要一个男人去给她安全感,以为孩子能巩固与男友的关系
结果是孩子不能做到这点,而只成为她无力照顾的负担。很多的婚姻里
有同样的情况出现,孩子成为一件无效的工具、一个不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