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筠秀顿时噎得说不出话来。她的指甲可是为了抚琴特意留的,什么时候成了碍事的东西?!
“去吧,脏衣服记得丢到衣篓里,我回头给你洗了。”
豹婶应承下来,从柜子里翻出几个小瓶子,又找来剪刀,然后坐到公孙筠秀的身旁。将药油倒在手心搓开,她用力揉起公孙筠秀的额角。那里之前在马车上撞了一下,红红的,已经肿成了一个大包。
嘶——
公孙筠秀痛得一抽,却不敢拒绝。
“叫什么名字?”豹婶问她。
“公孙筠秀。”
“今年多大了?”
“十四。”
公孙筠秀的回答让豹婶愣了愣,而后叹了句:“还没及笄啊?”
公孙筠透犹豫了一下,说:“还有半年。”
十五及笄,结发待嫁。其实公孙筠秀是十月生的,还有三个月就十五了。她想把自己说小点,看能不能拖住所谓“成亲”的时间。
“那也差不多了。”豹婶对年纪并不在乎。
掰过公孙筠秀的肩膀,上下左右仔细地瞧了又瞧,她的眉头渐渐拧成了疙瘩。她不太明白陆惊雷为什么会对这个小姑娘动心。
看样貌虽然是个清秀的,但这寨子里强过她的姑娘不是没有。再看身子骨,肩削腰细,胸脯裹在男装里几乎看不到曲线,换了女装估计也强不到哪里去。跨骨也是不宽,明显不利生养。虽然眉眼带着文气,柔弱的感觉与山野里长大的很是不同,可这又有啥稀罕呢?也许再过个两年,人长开了会好些,但现在到底是哪里吸引了爷们的目光?豹婶思忖着,眉头更是纠结。
陆惊雷长到十七岁,身边除了她的侄女刘杏儿,也没有旁的女子。看他俩青梅竹马,还以为能够开花结果,没想到好不容易等到他求亲,侄女却一口回绝了。这还没两天呢,陆惊雷突然就掳了另一个女人回来。豹婶的心里可谓是又喜又忧。
喜的是养子终于可以成家,忧的是她弄不清此举是否存着赌气的成份。还有,这抢来的新娘到底能不能与他同心同德呢?
突然被抓住左手,公孙筠秀下意识曲指握拳,顿时惹来一阵好疼。豹婶利落地掰直了她的手指,擦去断甲上的血迹,瞅着那一片残残缺缺,心里还是怜惜的,拿着剪刀比划了半天,才选好下手的角度。
公孙筠秀的手白嫩秀气,可仔细一摸就能发现不少薄茧。那些茧子自然不是操持家务磨出来的,多半是因为练字或抚琴的缘故。有教养的好人家的女儿,这一发现并不能让豹婶感到满意,生活在这个寨子里的女人并不需要那些多余的花架子。
“你既来了,就要安心。嫁给惊雷以后只管顺着他,其他的不要多想。”豹婶的语气不轻不重,就像寻常人家婆婆训导儿媳。
公孙筠秀抿了抿唇,没有答话。屋子里只剩下剪刀断甲发出的“咔咔”声响,孤单得刺耳。
见她沉默不语,豹婶忍不住多瞧了两眼,发现她两眼发直,视线似乎停在了墙上的刀柄上。
“祁风寨里,被抢来的女人没有一打也有半打,一开始都是哭哭闹闹、寻死觅活的。可到最后全都认了命,现在也都过得好好的。人的一辈子都是老天爷一早定下的,好也是过,歹也是过,想不开的话只会苦了自己。”豹婶担心公孙筠秀是个偏激的,于是劝慰了几句。
听闻这番说话,公孙筠秀抬了抬眼帘,瞬间又重新垂下,一闪而过的不屑快得让人来不及分辨。
这时,三名大汉哼哼嘿嘿地走了进来,肩上抬着三口樟木箱子。那都是公孙筠秀落下的行李。之前被称作“六哥”的黑衣男走在最前面,除了箱子,他的右手还抱着一张七弦琴。在屋内寻了空处,将箱子与琴往地上一撂,他不紧不慢地拍掉肩上身上的灰尘,而后毫不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