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7部分 (3 / 5)

着怕狗的人的惊叫声,闹成一团。

这些狗可都是洪大力特意叫凌小依收来的纯种狗,每一条都得个几百块,如今推到这里,那是叫班里同学们选的,其他的客人可没这待遇。

狗这种东西,喜欢的是真喜欢,不喜欢的起码也不是很讨厌,总得来说还是很讨喜的。

果然,班级众女生一看到这些小毛球,就开始尖叫,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有的甚至都叫出了海豚音,堪比地球上的维塔斯。

一群人呼啦啦的抢到笼子前挑自己看对眼的小狗:“我要这个,这个松狮好玩!”“这个萨摩太可爱了,哈哈,我要这个!”“二哈,过来二哈,来摸摸!”

女生主要选刚出生的小狗,因为这样的小狗最可爱。男生则一般选稍微大些的,更有几个就相中藏獒了,一看到就走不动路,反正也是洪大力白送的,不要白不要。

于是十分钟之后,整个夜来香夜总会大厅里,这四十一名学生就人手一只狗,有牵着的,有抱着的,还有放到桌子上看小不点在那爬来爬去的,笑成一片。

“小爷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今天是来对了,哈哈,这条藏獒甚合我心意啊!”堵新振摸着怀里一条小藏獒毛茸茸的大脑袋,满意道。

“大力哥就是给力,我早就想养狗了,就是家里不让。”凌毅眉花眼笑:“这回把这条松狮带回去,就说是大力哥给的,我爸妈肯定不能说啥,哈哈!”

“这只二哈,太好玩了,”祝小灵看着怀里的哈士奇,笑嘻嘻的说道:“虽然比不上慕馨姐姐的那只熊猫,可也不差了。”

唐慕馨今天晚上玩的总体来说还算不错,洪大力跟凌小依去谈正事,她这个未婚妻自然就只能负责照顾这些洪大力的同学:“我这只其实也是染的毛,大力也不知道抽什么风把我的小小白弄成这样子,走一路被人看一路,丢死人了。”

她不知道的是,这一晚过后,白色松狮成为所有狗中最贵的一种,身价五千块起。买一条白松狮,把毛染的跟熊猫似的,这才叫时尚!

第三十七章 《追电》,李念薇

这边同学们选狗玩,那边也没闲着。

一听帮忙养狗,还有月薪一千加包住的地方这样的好事,喜欢狗的那些人拼了命的往前上,呼啦啦,整个看台差点没给弄塌,高举着胳膊大声喊“选我选我!”“我行,我最喜欢狗了!”“选我,我只要八百!”“我……我七百五!”乱糟糟闹哄哄,话都听不轻。

最后到底还是小依有急智,直接找个男狗腿举着牌子去了角落:“排队应聘,插队不要!”

排队应聘这四个字没啥威力,但是插队不要可就相当于核弹了。一时间,打算应聘的全部都乖乖的排好队,一个一个的前去应聘。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其实月薪一千块倒还一般,关键是还提供住的地方。这就很吸引人了。这里毕竟是首都,房价再便宜一个月也得两百多块,这就相当于月薪一千二起,而且给大力少爷办事,办好了还能愁不涨薪水么?

于是这家夜总会瞬间就成了招聘会现场,一个个的毛遂自荐,自不在话下。

另外还有一件事是洪大力始料未及的——正因为这里这周天天免费,所以一夜之间,周围的客流量提升了起码三成,夜总会里面人满为患,外面各种小商小贩堵了一路,营业额提高了起码五成,就连周围的洗浴餐饮宾馆娱乐场所都连带着水涨船高。

当然,这些并不是洪大力关心的问题,此时的他正坐在那个包间里,看着面前的一个年轻的女孩。

不得不说,这女孩很漂亮,相当漂亮。现在洪大力才终于明白为什么华威老总这么想潜规则她了——这个叫李念薇的女孩论长相跟唐慕馨几乎是一个档次,很多时候,当一个人漂亮到极点后,也就没什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