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减衣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都忘了。
感觉自己真的很像三毛,在寒风中瑟缩着,腹中饥饿、衣不避寒。他是个孤儿,我却是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徐徐走着,紧紧衣襟,袖起手看着过往店铺的商贾,每个人都洋溢着温暖的热情的笑容,而我的脸上却是重重的冰霜,经年的沧桑。
瞥见路旁那家挂着大大霓虹灯CLOCK SEVEN牌子的酒吧,我和天龙一次口角后赌气出走,在里面躲到半夜。天龙知道我在北京人生地不熟,又是路痴,我绝不会走远,找遍了大半条街,最后终于在这个灯红酒绿中找寻到我。
那刻我们心神贯通的一点灵犀,似乎就在眼前历历在目。闭上眼把再次涌上心头的酸痛感压抑至心底。不,我不能再哭。
我不愿做弃妇,可他不要我了,他真的不要我了。
这是真的,但是我不能再哭了。
红尘滚滚总有流沙过客,却也总有沉淀的真金。天龙究竟怎样对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做错事必须承担。他有理由让我倍尝这种冷落和心酸,我给他的是怎样的伤害和耻辱啊?我怎么会喊痛?我怎么会认为我有理由喊痛?
多痛我都要承担,多痛我也不能放弃。虽然我现在的形象是这么脆弱,几乎是每一段回忆、每一段往事,都能让我的心泛起酸楚,对未来无能为力。
走下CLOCK SEVEN的地下室楼梯,听到了喧嚣*的音乐,感官里立刻涌起了放纵的同感。那些年轻激烈的旋律,曾经离我的生活渐渐远去,但就像一个完美的圆,从起点终要回到终点。你总在不经意的某一刻,发现它勾起你的回忆,能让你深刻感受到它激起了你灵魂深处跳动的某种欲望。
我浅酌加豪饮,连喝了7瓶330ml的嘉士伯啤酒。将挎包的细长带子解开放肆地栓上脖颈,失去了那天价手机的沉重,它与我包人合一。我走下舞池,在青春火热的身躯里疯狂舞动。多少年了,自从毕业那年,我就变得中规中矩,再不曾有这么彻底地放松。
我已经太疲惫了,如果平常的日子是种假面,那么是否此刻的歇斯底里才是真正的我自己。我疯狂地摇摆身躯,像要把这具令我憎恶的躯体抛到九霄云外。有着波浪卷的长发在脑袋上飞舞,泪水和汗水浸湿了干渴的灵魂。
虽然明知道这么小儿科的行为不叫放纵,但我寄希望于它可以将我弄得醉生梦死。身体只有在极度的疲倦下才会让大脑停止思索。早年曾看金城武的电影,失恋的主角会去不停地跑马拉松,他借助体力的缺失来杜绝失恋的痛苦。我也一样有这个初衷,我因为豁出去的疯狂,很快成了整个蹦迪群体的领舞。
众人将我围在舞池中央,这绝伦的舞姿来自于少年时过硬的基本功。时过境迁,舞种千变万化,却万变不离其踪。口哨声此起彼伏,年轻的帅哥向我投来友好倾慕的笑容。有两个着装妖娆的女子,渐渐近我身旁,和我随机组成了三人组。
震耳欲聋的音乐,加剧了麻醉的程度。我一定是醉了,正面灯光的脸,带着沉沦的满眼朦胧。但为什么我的眼前还会浮现那过往的一幕幕?
还是不够醉吧?我对自己说。
捋捋被汗水湿透的头发,我趔趄着走回我的酒桌。似乎细带凉鞋不堪蹂躏,变得宽宽松松,有些不合脚。我坐上吧凳,毫不犹豫地抬起脚来,松松勒住脚踝的带子。
有一个人走到我的面前,弯下腰,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脚,突然伸出大手,将我的鞋轻轻握住。
那只手非常温柔地在我的脚踝处抚弄,将凉鞋的细带松了又系上,很是轻车熟路。
我惊愕地抬头,醉眼朦胧中眯着眼,盯着他的面容,竟然摇摇欲倒不能辨认。
他是白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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