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一个武技高手也需要练上很长时间才能将这种无柄指刀控制好。当初,我足足练习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渐渐掌握,这已经算是很快的了。”指了指床上的少年,苦笑道:“恐怕他的技术也还不如我啊!”阿呆在指刀练习的领悟力上非常强,当初在和黎叔学这项技术的时候,掌握的速度之快,让黎叔那样尖酸刻薄的人都赞不绝口。
玄月惊讶的问道:“大哥,这指刀的工夫难道是一门高深的武学?让你学了那么长时间?”
阿呆摇了摇头,道:“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学,但却很难学会,说起来,也可以算是一种求生的本领了吧。”
“求生的本领?大哥,你说清楚点,我怎么听不明白。”玄月隐隐感觉到,这求生的本领似乎和阿呆一直以来自卑的心理非常有关。她看向床上的少年,脑中灵光一现,不禁吃惊道:“大哥,难道,难道你是说,这指刀的功夫,是……”
阿呆闭上眼睛,轻轻的点了点头,道:“不错,这指刀的功夫正是小偷独有的求生本领。当年我就是凭着这种技巧牵鱼,来换去几个冷馒头吃的。你看看你祭祀袍的腋下部位。”说着,他指了指玄月身上的白袍。
玄月内心充满了惊讶,小偷?阿呆原来是小偷?她低头向自己的衣服看去,手臂刚一躲开,一条长达一尺的大缝顿时露了出来。由于进入夏季,天气渐渐转热,所以玄月里面只穿了裹胸,这裂缝一出,阿呆顿时清晰的看到玄月祭祀袍下那缠绕着的白布,不禁一呆。
玄月顿时俏脸涨红,赶忙捂住自己的祭祀袍,嗔怒道:“大哥,你,你干什么?”
阿呆看着玄月涨红的俏脸,嘀咕道:“我,我只是想让你看看小偷是怎么透东西的,如果你腰上挂着钱袋,刚才那一下,已经被我偷走了。”
玄月捂着自己的祭祀袍,惊讶的看着阿呆,道:“大哥,你以前不是一直和你叔叔学习武技的么?怎么会这种小偷的本领?”
阿呆心中一痛,道:“和欧文叔叔学习武技那是我十几岁以后的事了,在这之前,我就是一名小偷,一名人见人厌的小偷。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先前会反映那么大了吧。六、七岁以前的事我早已经没有了记忆,我是一名孤儿,现在能记起来的,就是当初在天金帝国最北面的比尔诺行省的尼诺小城中,那时候,我每天都在为自己的三餐发愁。尼诺小城在大陆的最北端,那里很冷很冷。每天,我只能*从大户人家丢弃的垃圾中拣些食物过活,直到后来我遇上黎叔,黎叔收留了我,传授我小偷的技巧,在小偷中,偷窃的行为用牵鱼来形容,我每天要做的,就是偷取一个又一个的钱袋交给黎叔,黎叔给了我一件破棉袄,每天会有几个干馒头做食物。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爱戴哥里斯老师么?那是因为,是老师将我从尼诺城带了出来,使我再也不用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偷生活了。是老师给我带来了温暖啊!”阿呆停顿了一下,回想着当初第一次见到哥里斯的情景,眼睛不由得湿润了,“我记得,月月以前曾经说过我很自卑,是的,我是自卑。不论是谁,如果经历过和我一样的童年,我想,恐怕都会想我这样吧。我只是一个小偷啊!和你们这些天之娇子比起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如果换做刚认识阿呆的时候,得知他以前做过小偷,玄月一定会鄙视他。但是,经过神之洗礼的她已经不一样了,何况,她已经不可自拔的爱上了阿呆,此时对阿呆的自卑只有怜惜,“大哥,这都是天神的旨意啊!是人力无法改变的。你刚才不是也说过,小偷又怎么了,小偷也是人,也不是一出生就是小偷的。你也是为了能生存下去才不得不如此。你还记得普林先知的话么?他不是说过,你就是拯救天下的救世主。将来,你一定能成为拯救大陆的大英雄,在那之前所经历的种种磨难,都是对你的考验啊!大哥,你振作起来,现在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