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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5 / 5)

来信告诉我他要来首都打工了。

他跟著一家我们家乡的装修队来到了北京,打点小工,为我所在的学校修建新的教学楼。

那时的我早过了叛逆期,人也变得宽容了很多,但是一看到弟弟,心里恶毒的基因就开始作祟。

时隔2年,弟弟变得更加英挺,不知是他还记得我的话,还是他变得开朗了,脸上总是挂著羞涩的笑,我总是静静地看著弟弟心想这小子长的真他妈的好看,每到这个时候弟弟灿烂的笑就变得极其碍眼,我总喜欢揪著他两腮的肉狠狠地朝两边扯,扯的他脸变得狰狞。即使这种时候,弟弟的嘴角还是微微上翘。

我毕业後在首都一家医院找到工作,贷款买了一间只有两间小屋的房子,弟弟搬来和我一起住了。那时每天拿著手机发短信到很晚,那时手机刚开始进入生活,能买得起手机人不多,弟弟是不可能买得起的,即使他们装修队一直包工的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很欣赏他,让他做了公司的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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