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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部分 (4 / 5)

,不过这商业操作上应该是大同小异,也就是说宣传上手法并没有太大的出入。你想想看,你和麦尔逊先生联袂开演唱会,那是多大的一个轰动啊,对你的电影也是一个不错的宣传,不是吗?”

“确实是不错。”沈信连连点头,笑道:“我其实早该想到的,凭借着麦尔逊先生的名望,我的电影想不红也难。”

麦尔逊和詹姆斯都笑了,不过对沈信的话却是不太当真,谁不知道沈信才是当今世界上最红的明星?麦尔逊全盛时期或许和沈信有得一拼,现在他只是一个过气天王,和沈信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沈信想了一下,又问道:“不过演唱会可是很耗体力的,麦尔逊先生能够支撑吗?”

“应该问题不大。”麦尔逊肯定地点头:“体力方面我当然不能和当年相比,不过我这么多年的舞台经验也不是白来的,我知道该怎么做。”说到这里,他轻松地笑道:“再说了,不是还有你吗?有你坐镇,我可什么也不怕。”

最后这句当然玩笑成分很浓,一下子就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近了不少,两个人相视而笑,倒象多年至交一般融洽无间了。

笑谈中,沈信忽然想起秦歌来,对麦尔逊说道:“这两天和你打交道的秦歌也是一个不错的歌手,不如把他一起拉来怎么样?”

麦尔逊摇头道:“我和他说过,不过他说他现在是老板了,不干这些苦力活。就是他向我推荐你,同时答应在演唱会上为我们伴奏。他的琴技我见识过,简直就是出神入化,有他在,已经是一大保证了。”看得出来,麦尔逊对秦歌演奏的本事是佩服无比。

对麦尔逊的话,沈信却是奇怪无比,秦歌那小子回去的时候一脸苦相,却原来是装出来的,他早着麦尔逊商量好了。这小子,还真是奸诈啊,沈信不由感叹道。

不过对于秦歌肯放弃这么好的出风头机会,沈信还是有些奇怪,这小子难道转性了?

事实很沈信想的也没有多大出入,秦歌现在的想法确实和以前不同了。从他一开始认识沈信起,首先是对电影的兴趣才促使他进入演艺这一行的。而紧接着认识了典娆之后,秦歌为了证明自己不比沈信差,更是铆足劲要和沈信比个高低。不过在这么长时间之后,秦歌随着对这一行的认识加深,想法也一直在变化。

尤其是当典娆和他的关系转变之后,秦歌再没有了和沈信叫劲的理由,也就更能从自己的真正想法着手做事了。和沈信的性格大不相同,他渐渐不满足于单单做一个明星,他更喜欢的是类似导演或者老板这样支配一切的角色。明白到自己的真正喜好之后,秦歌当然就马上转向这个方向发展了,相比之下,作为明星在台上风光,他已经看得不是如何在意了。这也就是他肯当绿叶,在演唱会上担任无名的伴奏师的原因。

经过一番思索,沈信对秦歌的转变过程也大致摸透了,不由摇头失笑,秦歌这小子,还真是不甘寂寞。不过也好,这条路大概更适合他些。

和麦尔逊商量完毕之后,沈信就离开了他家,接下来,是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沈信可有得忙了。

第五十七章 宣传活动

就象詹姆斯说的一样,所谓的宣传活动,无论是唱片还是电影,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沈信的一系列宣传活动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的不同,就是沈信所到之处都带起一阵旋风,场面之轰动都是世所罕见的。这一情况之造成,其实也是因为沈信身份的复杂,无论是追着看他新电影的影迷,还是因为喜欢他音乐而爱屋及乌的歌迷,甚至是因为他在F1车坛的传奇表现而欣赏他为人的车迷,都是闻讯而来,使得沈信每一站的宣传都绝不冷落。

场面的宏大是沈信也没有预料到的,不过对沈信来说,倒也没有太大的不适应,毕竟类似的场面他也经历过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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