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握了握身边这人的手,嘴上道:“毕竟本少爷从前都是自己睡一张床,一时忘了……也属正常。”
掌下的手没怎么挣扎,大抵是昨晚便被抓了许久,如今多少有些懒得抵抗了。
这也叫方多病将他的手握住之后又忍不住捏了捏,“你看,你的手这不就暖和了许多?平日里你就盖着那么一床被子,让你多盖两条你还嫌闷得慌,白天里也不喜欢穿棉袄,这手脚能不冷吗?”
从前的李相夷虽说性情桀骜,极不喜繁文缛节,但到底十五岁起便成了天下第一,从入了江湖便未愁过吃穿,加上生得俊美无俦,身上很有几分爱干净又好体面的臭毛病。
而十年前成了李莲花后,没了时时刻刻护体的内力,又要下地又要养狗的,爱干净的毛病戒了不少,但很多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改不了的。
哪怕穷得只能啃萝卜了,他也没法子像寻常人家那样两件衣服打满了补丁地过上好几年。
平日里闲来无事,还会给自己雕一些发簪。
他没怎么学过雕刻,但却有一双巧手,哪怕漫不经心,也能雕出些似模似样的簪子,但大多就雕个趣意,没有精雕细琢。
可这些成品别在发上,也别有一番风姿。
十年后的李莲花,是个瞧着没什么讲究,却又有那么点讲究的人。
他也不是不能穿厚实些的袄子,但几乎是能不穿便不穿。
李莲花没好气地拍开了方多病的手,“别整日动手动脚念念叨叨的,我耳朵都要被你念出茧子了。”
说着便从床上坐了起来,垂眼看了眼衣衫,自然而然地将凌乱的中衣解开,又重新将衣带系了一遍。
等他下床的时候,方多病已经将外袍披在了他肩上。
李莲花穿好了衣服,便见他将狐裘又拿了过来。
他不由得将眉梢一抬,“其实昨日我就想说了,我也没畏寒到这种程度。”
这会儿还没真的入冬呢,而且又靠近了江南,虽有几分湿冷,但毕竟不像北方温度那么低,还已经刮起了寒风。
方多病看了眼手里的狐裘,想了想,道:“你说得倒也是,若是如今便用上了这狐裘,等天气再冷一些,你哪儿受得住啊。”
他小跑着回到了莲花楼,从笼箱里取了那间从女宅带下来的薄斗篷,才又折返回来。
没想到不过一会儿功夫,李莲花便已经含着凉水开始洗漱了。
他差点将手里的薄斗篷摔在地上。
他早该知道,这个李莲花,在学着爱惜自己这点上简直堪称油盐不进!
解毒之事,果然迫在眉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