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没做过官,也没做过有钱人,可我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如果我有权或者有钱了,那么一定会有很多人很多事找上门来,那么,我悠闲的小日子就玩完了。
没见小说里面那些有空间之后出来卖个菜都要惹一堆的麻烦吗,虽然现实社会未必会那么夸张,可是小说源于现实,我可不想一天到晚的被人觊觎。虽说人们都说不遭人忌是庸才,但我宁愿做一个安宁快活的庸才,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就好。
我起来打了个电话给学姐,问了她到广州的包车电话,然后给爸爸订好了早上八点的车。
看了会儿电视,就洗洗睡了。
一夜好眠,早上送爸爸上了车,然后我就一个人孤单的回到宿舍。
原本空空的宿舍现在都整理好了,除了一个床位,其他人的床都收拾好了。
我知道那个床位的人不会来了,想到以后可以有个放东西的地方,也挺好的。
宿舍里就只有杨欢欢在,此时她还在床上睡觉呢。
记得重生前也是她最先与我见的面,没想到这次也一样。
我轻手轻脚的开始收拾我的行李箱,把东西都拿出来整理好,因为前天已经和爸爸把桌子柜子都擦过一遍了,所以现在就只需要简单的再用清水擦一遍就行了。用新买的盆子接了半盆水,打湿抹桌帕,我迅速的把桌子和柜子擦了一遍。
然后把我整理好的东西放到柜子里或者桌子上。
之后,我就去了厕所,然后进入了空间。
躺在空间的床上看书。
在空间里带了几天,把整本书看得都能够背下来,我才出去吃午饭。
话说,就算是看了几天,如果是我以前的脑袋,估计也还是背不下来的,自从喝了灵泉水之后,我的心不那么浮躁了,能够静下心来看书,而且记忆力也很好,倒没有到达过目不忘的逆天程度,但是也确实是看个三四遍就能背下来。
像一本书几十页的样子,我才看了五遍,就能够都背了下来,背的时候,感觉特别的奇妙,就好像眼前浮现了书页一样,我只要看一下就行了。真是学习文科的绝佳杀器啊。
哦,对了,忘记说了,我学的是英语,有了这样一个杀器,这门外语看来是没有问题了。以后大三的时候选修日语,相信也一定能够学好的。到时候再看看要不要学下法语、西班牙语。
下午,我就发现土地里的长满了蔬菜,看起来跟外边的菜没有什么区别,不像别的小说里面写的那么起眼,甚至还要不起眼一些。动心起念,就把蔬菜都收进了一个专门储存食物的空间里,想要的时候起个念头就行。
我用空间出品的菜做了顿饭,味道顶好,我满意的勾了勾嘴角。
我仔细的研究了一下空间和现实的时间对比,大概是现实生活一个小时,空间里就有一天的时间。我在空间里面也不会有变老的担忧,因为似乎空间里的时间变化只是针对里面的事物,我在里面待再久,也不用担心会比别人老。
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我就出去回宿舍了。
大家都在,几人做了个简单的介绍。
杨欢欢还是瘦瘦的,眼睛大大的,人看起来小巧玲珑,给人需要呵护的感觉,相处之后,才发现她是一个极其独立有主见的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而且常常办的非常的漂亮。
张欣妍个子高高的,头发特别长,直到臀部,是个看起来豪爽的北方女孩,其实本质上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女生。
沈娟个子不算高,比我高一点,有点胖,卷卷的短发,看起来很可爱。她很爱干净整洁,每天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桌子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方婷个子是整个宿舍里面最高的,有一米七以上,典型的大城市女孩,看起来很高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