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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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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兰斯点着头,表示一定会按照薇丝说的去做。

“那么,我们的第一站,就是晨雾之村了!大家上路吧!”

话音落下,八匹骏马向着西方疾驰而去。

第二十九章 启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六)

我们的宿营帐篷,搭建在小河边一百米的一快空地上。其中我睡的那一间帐篷是自己动手的,而且我很自豪,我的比马可她们几位女侍的都牢靠很多。

夏天的早晨,阳光在从东方撒下它的万丈光芒,透过茂盛的树冠,泥地上斑斑点点,好像宫廷画家,用调进了金粉的颜料,在地面上恣意涂抹。早起的小鸟和山鸡为我们准确地报时,听到它们欢快的叫声,大家都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来。深深地吸一口空气,混着清甜晨露,滋润整个肺部,那一瞬间什么烦恼忧愁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如果能在这美丽的地方生活一辈子,该有多好!

但我立刻赶跑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的身上,还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呢!

我转头望了望菲丝·艾蒙德,全队中就数她醒得最早。当我们刚刚睁开睡意惺忪的双眼,她已经叫起克丽斯汀,一同去河边寻找大家的早餐了。克丽斯汀会一些魔法,虽然都属于初级,但用来做一些实惠的小事还是挺有效果,所以菲丝就叫她帮忙捉鱼。虽然耗费了不少精神,但收获也很不错。我们有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餐!

接连几天,为了避开村镇、要塞以及能够成为战场的开阔地,我们都是拣山路来走,一眼望去,整片整片的树林被军队砍伐光了,鸟兽皆散,我们能够采到一些夜菇,捉几只兔子,已经是很幸运了。所以大家一直都以身上的干粮为主,吃得嘴巴都抗议了。难得今天一大早就开荤,大家都十分感激得望着菲丝和克丽斯汀。

说起来,两位女侍还是骑士阶层呢,不论捉鱼还是烹饪,手艺都很不错,反倒是贝斯、卢这些在公会里混了很久的大男人,手艺又不怎么样,平日里又显得比较懒。当肥鱼在火堆上烤得吱吱作响,四处飘溢的香味勾引得大家直流口水,贝斯兴奋得大声叫着:“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烤鱼了,今天非要吃得痛快不可!”

一旁的卢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出门在外,三天两头就会碰上这种情况,所以,若不能习惯每天清水和干粮的生活,吃不了餐风宿露之苦,怎么够资格成为冒险者呢!”不过他眼睛的余光却盯着肥鱼不放,咽喉里似乎在吞着口水。好虚伪啊!

经过一阵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对几位冒险者比较了解了。

刚才那个贝斯,全家都是赏金猎人,而且他从小就被冠以“公会神童”的称号,十五岁时实力就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人品就更加不必怀疑了,当时女侍们去公会挑选同伴,肯定会非常仔细地考察所有人。贝斯很瘦,是个用巧劲的战士,有机会我倒希望能够和他比试一场——还是等到任务结束再说吧。

矮人奎林,是队伍中的活宝,虽然已经有一百来岁了,耍起脾气来,却和十来岁的小孩相似。他已经和贝斯、卢、马可吵过几架了,所以大家都多留了一份心,生怕一不留神又惹着这个煞神。奎林尤其嗜好暴饮麦酒,他的酒量几乎等于全队其他人的总和!而且他酒后经常失言,不知不觉把一些往事抖露出来,比如他的家乡席罗斯山脉,比如他们的祖先曾与龙族间爆发的战斗,比如他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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