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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2 / 5)

像这里有很多小摊贩。主要是卖女人衣服鞋子什么的。”

“哦,你还知道不少啊。”袁洁颖笑着点头。“知道么,我听我阿爸说,七十年代的时候啊,香港这里有很多小贩,十分影响市容。于是,75年地时候,港府就特别开辟了20个小贩认可区,小贩都集中在这些地方做生意。其中最有名地地方就是这里。呶,就是从这里到那里,都是。在这里买衫,很便宜的,而且也够时髦,是女人的最爱,所以渐渐的。这条通菜街。也就叫做女人街了。”

“哦。”唐欢皱了皱眉,“既然是卖女人衣服。你带我来干嘛?你不是才二十块么,能买什么?”

“钱少不能看看啊。”袁洁颖很自然地道,“再说这里也不只是卖女人衣服啊,也有男人的衣服啊,而且还有许多小东西卖,也有小吃,很不错的……好了,不说了,我带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接下来,袁洁颖拉着唐欢一家店一家店地看,一家店一家店地转,简单地说,就是在拉着人逛街。

而看到袁洁颖如此兴致勃勃地样子,唐欢也终于再次确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女人,十个有八个喜欢逛街,哪怕是少女也一样。

逛来逛去,唐欢一边心里埋怨地同时,却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前世的老婆,现在自己从来没有去见过,只是写过几封信的安静。

在前生的时候,自己的老婆也是这样,特别爱拉着自己去大街小巷地逛街,当然,这也与她当时的专业有关,因为自己前生的老婆,是个时装设计师,所以,有机会就爱去看各种服装流行款式。当然,回想起来,那也是一段辛酸却带着甜蜜的日子,因为老婆她不喜欢一个人逛街,就总是拉着自己,哪怕自己再怎么不情愿。

“真要说起来,男人有几个爱逛街地呢。”唐欢轻轻地一叹,轻声的自言自语道,“重生之后,一直都在忙前忙后,有了许多不一样的尝试,也过上了许多不一样的日子,反而,曾经的种种,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了……我到底,该不该找个时间去看看她呢?应该么?不应该么?然而,就算我真的去了,难道,还会改变些什么嘛?毕竟,我的生活已经改变了,她却“喂,你在一边嘟囔什么呢?”忽然,袁洁颖地声音响了起来,打断了唐欢地个人思虑,“快看看,我这一身好看么?”

“嗯?”唐欢轻轻一抬头,就发现袁洁颖穿了一身浅黄色翻领毛衫,配合她稚气未脱的脸蛋,尽显一种别样地动感与活力。

“还不错。”唐欢点点头。

“什么叫还不错?”袁洁颖不满。

“大姐啊。”唐欢苦笑了下,“你已经去了十一家店,试了十八套衣服了,我也看了十八次……看啊看啊的,总也会审美疲劳吧?总之,你是美女,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就是了,你喜欢就好。”

说到这里,唐欢没说出来的是:反正你又没钱买。

“嗯嗯,这还差不多。”大概是唐欢的所谓美女称赞,让袁洁颖很是高兴,又喜滋滋的在镜子前照来照去。

“哎呀,这位妹妹穿上这套衣服,绝对可以去竞选香港小姐了。”一边的中年女老板在旁边尽力夸,“看看,多么合身,这位妹妹,干脆买了吧,也不贵的啊,女人么,重要的是买个合身的啊。”

“嘿嘿,是啊是啊。”唐欢在一边贼笑,“大姐啊,你就买了吧,又不贵,才两百二啊!”

“你……哼!”袁洁颖瞥了唐欢一眼,接着哼了一声,又对老板道,“嗯,还可以,不过我还要再去别的地方看看。”

“哎呀,还看其他的做咩啊。”老板立刻笑着继续道,“满大街,就我这里的衫最靓最便宜了,再也找不到比我这里的货更好的地方了……靓女,买了买了吧,你看你弟弟,你弟弟也说好啊,真的,不骗你的啊。穿上我这个衫,去竞选香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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