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
“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么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
“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么,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后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后来为何没下文了?
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后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于是不是依然有什么人非要杀我不可,那么,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么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么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后,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踢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后被警察当作倒路酒鬼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后,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么?”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么,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