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这才示意暗卫动手。至于小跟屁虫,早在胭脂铺就被戚长生弄晕了。
乡村土路,高一脚低一脚的,两个人互相搀扶着前行。俞宛秋心里虽然遗憾着不能和赵佑熙相见,可理智告诉她,这样做是对的,他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常言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们都还年轻,这一辈子还长着呢,有的是相守的日子。
如果她今晚等在客栈里,万一秦公子早有准备,自己眼睁睁地看着赵佑熙受伤。甚至……那今天这一面,岂不成了永别?所以,她情愿不见,情愿和他彼此思念,只要双方都好好活着。活着,才有未来,才有希望。
她没有把自己可能怀孕的消息透过暗卫告诉赵佑熙,一来还没确定,怕害他空欢喜一场;二来,也怕他知道了,会满世界寻找她,因而误了正事。他现在可是身负重任,最是不能分心的时候。
“姑娘,我们已经走了这么久,那些人应该不会追上来了,还是找个地方歇息吧。”兰姨走得腿脚软,不知道姑娘是怎么咬着牙撑到现在的,她可是真正的千金小姐,长这么大还没走过这么远的路。
俞宛秋点头道:“嗯,再往前走点就可以了。”
“好吧”,兰姨心里也清楚,走得越远,被追上的可能性就越小,可她们总不能走一夜吧?
终于走到一处山边的村落。这里是丘陵地带,她们下榻的小镇地势低平,走到这会儿,已经到了丘陵地带的边缘。再往前就是黑黝黝的山林了。
村里家家户户皆已入睡,她们不敢靠得太近,因为听说山里人家养的狗很凶,要是半夜被狗咬就倒霉到家了。
即使在村子外围走,也惊动了好几家的忠狗,引得一村的狗都汪汪起来,一直绕到村尾,俞宛秋才站住道:“这家好像没狗呢。”
兰姨却嗫嚅起来:“没狗的人家,最好不要半夜叨扰。”
“为什么?”
兰姨的声音压得更低了:“以前在老家时,村里有个寡妇,她从不敢养狗,因为半夜总有情夫爬墙,既怕狗咬了情夫,也怕狗叫声惊动了村里人。”
“有道理”,俞宛秋忍不住笑意。寡妇人家,家里没男人,更应该养狗壮胆才对,却偏偏不养狗,其原因就值得推敲了。
可是,让她去找个有狗的人家敲门,实在是没那个“狗胆”。最后还是决定打扰没狗的。
就在这时,她们身旁的小屋里突然亮起了灯光,主仆俩喜出望外,再也没有犹豫,径直走过去敲门。
屋里马上有人问:“谁?”
主仆俩反而不敢吭声了,因为里面是个男人的声音。
半夜敲门,又不出声,未免太不厚道,俞宛秋只好硬着头皮说:“我们想找个人家借宿一晚,请问大伯,这村里哪户人家方便点?”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年近五十的男人走了出来,奇怪地打量着她俩问:“深更半夜的,你们两个女人,怎么跑到这里来投宿呢?”
兰姨掏出手绢擦着眼睛说:“不瞒这位大哥,我们是逃出来的。这是我家姑娘,我是她的奶娘,姑娘父母早死,哥哥嫂嫂贪财,要把她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当第九房小妾,姑娘哭闹着要寻死,我怕姑娘想不开,就带着她逃了出来。今晚本来在镇上投宿了一家客栈的,可傍晚时,她哥嫂居然追来了,吓得我们从客栈后门跑出来,一直走到这里,实在走不动了,又怕山里有野兽。所以想在村里找个地方歇一晚,明天天亮就走。”
大伯借着月色把俞宛秋一打量,立刻疼惜起来,这么漂亮的姑娘,配给六十多岁的老头,也不怕天打雷劈!叹息着说:“还有这样狠心的哥嫂,真是忍心,幸亏你们逃出来了。可我是个单身汉,家里没女人,不方便留你们,我带你们去村长家,他平素最是乐善好施,附近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