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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部分 (2 / 5)

子不傻,恐怕正如老爷子所言,这次任务表面是一次剿灭讨饭的行动,其实却是一次较量,三个年轻人间的较量。

“太好了!等我好消息!”

两个人都是劲敌,却更能激发斗志。

不过就在北辰曦准备回去调集人手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地牢之所以会出问题,好像就是云鹰出的手,既然是云鹰放走的人,现在跑过去将他们杀得精光,会不会让他不高兴?

这位北辰大小姐以前想问题从来就不会管别人高不高兴,因为在北辰曦眼里,天云城的人,特别是同辈人,只有两种货色。

第一种废物,这种人数量最多,因为北辰曦在天云城是久负盛名的女魔头,她曾经以挑战的名义,揍扁城里稍有点名气天才,让同辈贵族子弟里无不惧怕她的凶名,避犹不及,何谈交往?至于连挑战都不配的人,北辰曦都不会正眼看一眼。

第二种对手,主要以惜云家的惜云银月、惜云风回、冬归雪几个人为首,以及教堂、圣殿、其他几个家族、组织的明日之星。北辰曦与他们屡次交手,除银月外,可说各有胜负,这个群体是互相追逐对象,而且一个个都傲气的很,谁都不服谁,没法成为朋友,当然现在银月和风回都已经不在天云城。

现在冒出来一个云鹰,让北辰曦感到有点意思。

北辰曦起初也是看不起这个毛贼,可是随着这几天的接触,她发现云鹰实在不简单。她可以看不起一个毛贼,但是如果对方是一个神偷、一个大盗,更拥有叫她拍案叫绝的本事,第一个让北辰曦心服口服的人。

最重要一点是云鹰跟其他人不一样,他就像一只孤独的鹰,虽然孑然一身,但是性情骄傲,不谄媚,不卑不亢,从来没有真把北辰曦身份当回事,所以相处起来的自然感觉,是任何一个人都所不具备的。

还是先问问他的想法。

北辰曦本来想亲自去找云鹰,可是想了想,刚刚发生那种事,又上云鹰住处,觉得有点尴尬,便对一个随从说:“让云鹰火速来见我!”

第五十二章 擎苍

北辰曦坐在云鹰面前,一块破破烂烂的盾背在背上,宝剑也斜挂到盾牌里面斜挂肩头,换上战斗装束的武士袍,两条线条完美长腿,直接放到桌子上,一双精致长筒战靴套住,露出一截雪白的肌肤。

她一边翘着腿,一边拿着杯子喝茶,半点没有尴尬样子,好像选择性失忆,忘记昨晚拼酒以及今天早上的事情,把北辰天布置的任务大概说一遍。

“剿灭逃犯?”

这个消息让云鹰稍微有点吃惊,不过想想也没有什么好奇怪,这么多逃犯逃走了,天云城没有一点反应才不正常呢。

“是啊,我听说你跟这伙人有点关系,所以来问问你的看法。”北辰曦两条长腿交叉放着,换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不过呢,别指望我给你开什么后门。这帮穷凶极恶的罪犯必须打击,否则天云城的治安没办法暴涨。更何况,这件事情有好几方参与者,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所以现在处境会有些麻烦。”

云鹰心里多少有点欣慰,虽然北辰曦把话挑明,但是出发前来征询意见,这多多少少是在他考虑,最起码从北辰曦的角度来看,她已经开始把云鹰当成朋友来看待了,她对其他人可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

云鹰皱着眉头微微思索片刻说:“其他人倒是无所谓,但这群逃犯里面,有一百个左右是荆棘花商队的人。他们本来是虔诚无辜的城民,因为我的事情被卷进去,如果在这次清洗中再次被杀……救人救到底,其他人我管不着,最起码这些人,我要把他们安全送离。”

“有情有义,是条汉子。”

这是北辰曦佩服云鹰的地方之一。

云鹰明明有本事自己逃走,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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