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把月亮和癞蛤蟆联系起来是很有道理的。
在古人看来蟾蜍也并不一定是丑陋的象征,如“玉蟾金兔”的说法,“刘海戏金蟾”的传说,都没有丑化蟾蜍的意思。然而在现代人眼里,蟾蜍的丑陋足以使人起鸡皮疙瘩,不太容易接受美女变成癞蛤蟆的事实,茅十七考虑到本文的风月主题,也没有采取这种说法。
3 根据一些文献的记载,嫦娥背叛后羿并未完全是她的过错,后羿与洛神之间的一段婚外恋很可能就是他们婚姻破裂的导火索。
洛神,又称宓妃,相传为伏羲的女儿,渡洛水覆舟淹死,成为洛水的女神。在传说中,宓妃一直以风流成性的形象出现,成为历代文人意淫的对象。屈原在《离骚》中说“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曹植在《洛神赋》中形容她的美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日,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追而察之,灼若芙蓉出渌波。”宓妃后来嫁给河伯为妻,然而河伯荒淫无度,虽有宓妃为妻,仍命各地百姓贡献少女。一天,寂寞的宓妃遇到了漫游河边的后羿,两人马上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河伯得知此事,非常愤怒,化身白龙前来捉奸,却被后羿一箭射瞎了眼睛。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官司一直打到天帝面前。虽然后来因为天帝偏袒后羿而平息,但嫦娥的心无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也许就是为此,才决定离开后羿的吧。
嫦娥是风流寡妇吗? 网友发言(1)
游侠小卢:
印象里好像给天蓬的惩罚并不包括托生为猪,好像是他急于投胎才进了母猪的肚子的,而且,似乎对他的惩罚并不算太重,沙僧只是打碎了个花瓶之类的东西就跟八戒同样的惩罚。
茅十七:
有网友举出沙僧失手打破琉璃盏被贬下凡之事,认为玉帝对八戒处罚并不太重,对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琉璃盏是天庭宝物,如果按现代法律量刑,《刑法》第324条第3款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西游记》中的计算方式,天上一天就是地上一年,沙僧在凡间要劳动改造一千年左右。而对于八戒的骚扰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两相对比,孰轻孰重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网友云横居士为此特撰《西游记刑罚考》,摘录部分内容于下:
茅十七兄分析得言之成理;自成体系,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天蓬元帅当时的行为应当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根据其本人描述:“见他容貌挟人魂,旧日凡心难得灭,全无上下失尊卑,扯住嫦娥要陪歇,再三再四不依从,东躲西藏心不悦。”加上当时他一定带着钉耙(八戒自述“相携数载未曾离;伴我几年无日别”)。这显然构成了对被害人的精神强制。清代徐喈凤《会仙记》“一日丹忱以手戏之,素娥严拒不受狎。”这条被作为《汉语大辞典》“戏”条“调戏”义项的例句,可以给予我们合理的联想——试想在类似这种情景下如果还有武器在手边,肯定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问题。
所以个人觉得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根据《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月亮上是玉兔、桂树都能被地球上凡夫看到的地方,姑且可以算作公共场所。
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的换算方式,元帅应当在凡间服刑1825年以上,而实际上服刑少于孙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