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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4)

第六十四回写贾琏:“每日与二姐三姐相认已熟,不禁动了垂涎之意,况知与贾珍贾蓉

等素有聚麀之诮,因而乘机百般撩拨……”曰“贾珍贾蓉等”,还不止父子二人,此外就我们所知,可能包括贾蔷。第九回写贾蔷“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还风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中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词,贾珍向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本已谣传父子同与贾蔷同性恋爱。至于二尤,贾珍固然不会愿意分润,但如遇到抵抗,不是不可能让年轻貌美的子侄去做敲门砖。

但是“素有聚麀之诮”,贾琏不过是听见人家这么说。而且二尤并提,续书者既已将尤三姐改为贞女,尤二姐方面也可能是谣言。即在原书中,尤三姐也是尤二姐嫁后才失身贾珍。那么尤二婚前的秽闻只涉尤二,尤三是被姐姐的名声带累的。

同回又云:“贾蓉……素日同他两个姨娘有情,只因贾珍在内,不能畅意,如今若是贾琏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贾琏不在时,好去鬼混……”又是二尤并提。是否贾蓉与尤二也未上手?

回末又云:“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况是姐夫将他聘嫁,有何不肯?”这是从尤二姐本身的观点叙述,只说与贾珍有关系。作者常从不同的角度写得闪闪烁烁。但是续书人本着通俗小说家的观点,觉得尤二姐至多失身于贾珍,再有别人,以后的遭遇就太不使人同情了。好在尤三姐经他改造后,尤二姐的嫌疑减轻,只消改掉贾蓉向父亲一笑的一句,就不坐实聚麀了。

其实“一笑”也许还是无碍。不是看了下一回“聚麀之诮”,“向贾珍一笑”只是知道父亲的情妇来了。但是揆情度理,以前极写贾蓉之怕贾珍,这回事如果不是他也有一手,恐怕不敢对父亲笑。续书人想必就是这样想。

他处置二尤,不过是一般通俗小说的态度,但是与秦氏合看,显然也是代为掩饰,开脱宁府乱伦聚麀两项最大的罪名。最奇怪的是抄家一回写焦大,跑到荣府嚷闹,贾政查问:

“焦大见问,便号天跺地的哭道:‘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二字程高本删),爷们倒拿我当作爹家。爷还不知道焦大跟着太爷受的苦吗?今儿弄到这个田地,珍大爷蓉哥儿都叫什么王爷拿了去了,里头女主儿们都被什么府里衙役抢得披头散发,圈在一处空房里,那些不成材料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所有的都抄出来搁着,木器钉的破烂,磁器打得粉碎……’”

程高本删去“东西”二字,成为“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爷们,倒拿我当爹家”。原文“东西”指谁?程高想必以为指“爷们”,认为太失体统,故删。──以前焦大醉骂“畜牲”倒未删,也可见程高较尊重前八十回。──但是下文述珍蓉被捕,女主人们被抢劫,圈禁空屋内,剩下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又是谁?

倘指贾珍姬妾,贾蓉曾说贾琏私通贾赦姬妾,但是贾赦将秋桐赏赐贾琏时,补写“素昔见贾赦姬妾丫鬟最多,贾琏每怀不轨之心,只未敢下手”,证明贾蓉的话不过是传闻。关于贾珍的流言虽多,倒没有说他戴绿帽子的。而且焦大“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东西,”也绝对不能是内眷。

唯一的可能是指前文所引:“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诬蔑贾珍私通儿媳,诱奸小姨聚麀,父子同以堂侄为娈童。这些造谣言的“狗男女都像猪狗是的拦起来了。”抄家时奴仆是财产的一部份,像牲口一样圈起来,准备充公发卖,或是皇上家赏人。

这里续书完全歪曲作者原意。焦大醉骂,明言“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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