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人。”埃德文答应着,心里却不以为然——既然知道得罪了这西雅城的最高长官,只要智商不为负数的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埃德文的猜测没错,虽然对自己的实力颇有信心,可这个时候再生出事端,明显是不合适的,此时,凤舞和缇娅已经远离西雅城数十里了。不过,她们不是自己上路的,和她们在一起的还有一些商人和一些保护商人的佣兵。
二人在离开子爵府后,就回到缇娅住的旅馆,换上两套武士服,看上去也显得精明干练。那个子爵很快就会派人寻找她们,二人换好衣服后,立即离开了西雅城。
出城没走多远,她们便碰上一支去巴卡罗塔行省的首府木兰城的商队,缇娅刚刚晋阶高级剑士,而凤舞则是一名射手,因此,很容易加入商队,虽然商队的主人刚开始的时候对她们的年纪表现出少许的怀疑,当凤舞表演了一番箭术后,商队的主人就变得开心起来——他用最低的价格雇到了两个颇有实力的护卫。
别看西雅城相当繁荣,可这一带不是山岭就是荒原,强盗、野兽,是这片地区的两大特产,自上古时期就没有更改过。
商队花了整整四天的时间,越过了那些沟沟坎坎的山脉,第五天晚上,商队在大道旁边的野地里扎营休息。从这里再往西北走大约四天,就能够到达巴卡罗塔行省的首府木兰城。
从西雅城到木兰城,有两条道路,一条是所谓的驿道,宽敞、平坦又安全,经常有士兵巡逻,通往行省各地,另一条则是凤舞她们现在走的这条路,虽然有些危险,但胜在路途短,节省时间。
只要不被那些偶尔出来猎食的魔兽和善于打闷棍的强盗碰上,走这条道路绝对是本小利大,很多商人都愿意冒险穿越这条被称为生死线的野路,以求得最大的利润。
无论魔兽或者野兽,对于火都有着一种本能的惧怕,因此,决定了扎营之后,商队成员们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点燃篝火。
当一堆堆的篝火燃起的时候,众人这才开始搭帐篷,在夜色笼罩的荒野中,十几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切割出一个温暖热闹的空间。
第一百零四节 逃亡(十二)
营地的一角,缇娅刚刚搭好帐蓬。就被凤舞拽过去帮忙,生起了一堆篝火,力气活是缇娅来做,不一会工夫,便将装了水的锅架到篝火上,准备做饭……准确地说,是做菜。
本来商队里带着厨师,但吃了几顿之后,凤舞发现那根本就是虐待自己的胃口,即便是对食物不是很挑剔的缇娅也撑不下去了,两个人干脆自己开火……再穷不能穷肚子。
这一路上,队伍都是翻山越岭,两个人讨了斥候的工作,趁机在山林里打了些野味,顺便又采摘了一些野菜、蘑菇,自己开灶,至少肚子不亏。
凤舞先取出了一大块羊肉,这是前两天猎到的一只幼羚,肉质细嫩,粉嘟嘟的,看着就有食欲。缇娅虽然跟麦克菲夫人学了一段时间的厨艺。可她那双手握菜刀就跟握剑似的,一刀下去,肉和菜板保证是一分四块,要力度有力度,要深度有深度,凤舞可不想给她收尾,只好自己上阵。
刀光如雪,肉片切得如同纸片一样飞薄,虽然已经表演了不止一次,可缇娅还是觉得有一种炫目之感。
“别发呆,把那只山鸡扔进去!”凤舞提醒道。
将山鸡先下锅,倒不是为了吃肉,而是要那个汤——喝着鲜量。切完羊肉之后,又抻出一条五花肉,这是用来下油的,羚羊肉没油,吃着清汤寡水的,没意思,凤舞和缇娅的身材因为长期运动的关系,十分健美,不需要考虑减肥的问题。
“该下肉了,锅都开啦。”一个大嗓门响了起来,这汤汁一滚,香气就散发出来,整个营地都能闻着。说话的佣兵叫山姆,凤舞他们第一天开伙之后,这个大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