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知道,这趟扬州之行,可能真像妻子说得那样,有去无回。
想到以后再见不到千代子和林振羽,巨人搔了搔头,大手局促不安,脸色憋得通红,最后憋出几字。
“儿子,给爹背首诗。”
八岁的林振羽干净利索回道:
“不会。”
林振羽五岁就进入京师最好的学堂读书。
三年下来,和他同届的其他勋贵子弟,早已经会吟诗作赋,有的甚至能写上千字的策论。
然而林宇的儿子至今还不会背《诗经》。
在读书识字这方面,振羽和他爹一样,都没什么天赋。
千代子尴尬一笑:“要不让他舅教他剑道,振羽适合练武,读书怕是不能了。”
林宇皱紧眉头。
千代子知道夫君对倭国剑道一直不屑。
“不管是武士刀还是雁翎刀,只要拿在手里能杀敌,都是好刀,夫君,你说对吧?”
林宇还是不说话。
千代子继续自说自话:
“若是沈百户还活着就好了,他教振羽练剑,听说当年,沈百户只用一记拔刀斩就杀了宫本武藏,宫本武藏可是声名显赫的西国武士,二十年不逢敌手。”
林宇望着虎头虎脑的儿子,若有所思道:
“能读书终究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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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美人藤原千代子,对夫君一番苦苦劝说,最终没起到什么效果。
林宇执意要去扬州。
因为太上皇征召天下之兵,齐聚扬州;
因为林宇的好兄弟要去扬州;
因为,敌人就在那里。
次日清晨,千代子早早起来,给夫君收拾好行囊,牵着林振羽的小手,站在门口告别。
林宇是禁卫军的大统领,有自己的卫兵,他一人三马,三名卫兵在后面牵马、驮运兵器铠甲。
清晨第一缕阳光落入大齐勋贵聚居的大功坊。
青石板上响起哒哒的马蹄声。
林宇迎着朝阳,正要扬鞭策马,身后传来稚嫩的声音: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林宇勒紧缰绳,停在原地。
这首著名的送别诗,穿越千年,刹那间击痛了巨人勇敢的心。
千代子抬头望向夫君的背影,《邶风·燕燕》响起时,林宇伟岸的身躯有些颤抖。
片刻之后,他还是离开了大功坊,一行人拐入朝天街,消失在往来穿梭的新兵队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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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齐,武将的最终宿命都是战死,这个结论已经被无数人证实。
善始善终只是奢望。
诚如藤原千代子所言,武将不离阵前死。
张真人曾说过,逆天改命,是要付出代价的。
刘招孙为扫灭后金,为终结一个上升期民族命运,以血为祭,献出自己五十年阳寿。
如果不是王恭厂大爆炸,太上皇怕已入了太庙,牌位和刘氏列祖列宗摆在一起,让儿子刘堪祭拜。
虽然那次他没死,不过和死也没多大区别。
王恭厂爆炸之后,他不再是他。
从这个意义上讲,刘招孙算是兑现了对真武大帝的誓言。
刘招孙尚不能逃脱宿命,何况他人。
每一段历史,每一个族群,每个决定,都需要承担代价。
朱明驱逐蒙元,是以华夏经济政治全面倒退为代价。
明代赋税制度开历史倒车,政治架构上更是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