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同……”
——看官,如此“高深”论调真搅得人够呛,恐怕没几个人愿花精力与“才子”较量。但既让银杏儿获罪,那就有必要请教“才子”——剖析、驳斥:
一、把银杏儿指出错误,跟“‘W’抄袭事件”拉扯到一起,他这是““要就事论事,而不是先划一个框框去套具体事物。”?!呵呵,欺天下人都是白痴?!
二、先为“科”文打上“网友对话、大众普及的有力方式、不是正常意义下的作品”印记,难道不正符合他“先划一个框框去套具体事物”之标准?咋地又犯自打嘴巴毛病!
把“科”文划归“不应受指责”的框框加以保护,说明什么?心中无冷病,不怕鬼敲门啊!
三、“W”文和“科”文,不同样在C网论坛发表?二者以同样的格式、排列在同样的网页、同样的栏目,何处有区分“著书立说”、“对话聊天”的标记?!他那“对比‘W事例’,‘W’的文章就是常规意义下的、已经在C论坛发表了的文章……,与‘科’文完全不同……”何以自圆其说?!
——“科”没有屡屡宣称其文是他的“原创”?!(近的如第82回复中银杏儿转帖的内容);银杏儿针对“原创”说,指出非原创性质,错在哪里?!
呵呵,多扯无益!
第三段
“山湘来客”在给“科”文定“大众普及有力方式”性质的框框下,以“科”“似乎还没有取得专家圈子的认可,缺一张XX学会颁发的‘营业执照’”,攻击银杏儿是“对‘科’还缺“营业执照”的事实冷嘲热讽”;称“问题在于:如果‘科’是对音乐一点也不懂、误人子弟的时候太多,那么,我也同意谴责这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然而,我看见的事实不是这样。”
——驳斥剖析
一、倒不知“三湘来客”依据何种事实,已经把银杏儿指出的错误驳斥得“体无完肤”、“踢出地球”?莫非误人子弟“少”(暂不说“科”文随处皆见的错误),错误就变为正确?!
二、如此玩弄三寸不烂之舌,扯出“营业执照”……之类,以讽剌、贬斥银杏儿,暴露的恰是其庸俗不堪和搅浑水之低下,和混淆视听、企图改变银杏儿指出的错误的实质!
第四段
山乡来客:
“我略感遗憾的是,我读楼主这里很多帖,楼主做的却只是两件事,其中一件,就是对“科”还缺“营业执照”的事实冷嘲热讽——这似乎不是一位学界人士对“在野”后进所应该取的姿态。(另一件性质不同,不放这一小节讨论)。……”
——哦?银杏儿只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另一件……??
银杏儿曾经开多帖为网友解答音乐基础知识、即山乡客所说“提问…解答…讨论”,不算“做事”?!
银杏儿应众多网友要求为他们的诗词谱写歌曲,为让网友听到效果而制作MIDI不算“做事”?都凭山乡来客的“雅意”而从存在变为消失?!
那“冷嘲热讽‘缺乏营业执照’”也凭他主观“推理”而成定论?此人怎地如此漠视证据,一而再、再而三犯自打耳光啊?!
银杏儿做的“另一件事”是什么??是银杏儿的申诉(那可真是一件“性质不同”涉及邪恶*的事,要讨论更得面对事实和证据,不能任由此等人胡说八道!)……还是这之后被“山”“点金”而成的……???
——这之中,有网友给银杏儿发短消息说:一些攻击你的人不过是网痞!
有网友发短消息说:支持你!反对以讹传讹!……
看官,这“山乡来客”于长篇谬论之中大摆“如何给大学生上课”,以之对照银杏儿的“无理”,以“大学教师”之嘴弄出如此荒谬无稽,令人不能不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