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一开坛,“山乡来客”就接连抛出六大跟帖,以精心编造的三千字“重炮”,猛烈轰袭银杏儿。
这名“才子”的辩论术极为“奇巧”,其说辞加身份加背景更富“震撼力”。虽则其“大作”遭病卧于床无奈万般的银杏儿不屑一顾,但其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恶劣的,影响深远的。今天回过头来看,有必要进行剖析驳斥,以令其真缔“显山露水”。(择重、分段进行)
山乡来客:(第一段)
“一、银杏儿指科列克抄袭,没有证据,没有“抄袭剽窃指证”的必要信息。
例如:第27帖那些抄书(“关于《蓝色多瑙河》,让我抄两段书……):这是不是有指证抄袭现象的存在那类意思在里面?但,我看了过去,最终也没能确认:楼主抄来的这一堆东西,到底是用于指证对方那些个“抄袭事实”?
总之:如果的确是用于指证抄袭,建议还是明确指出来才好,否则……相反,我倒是觉得,楼主抄这些,充其量只能是单纯为后来的“学术”争论服务(30帖)。”
——驳斥、剖析:
一、银杏儿坚持不直指科列克抄袭,“山”亦未列出“指抄袭”证据。其后称“如果的确用于指证抄袭”,系逻辑错乱,自煸耳光!
“山”提到“第27帖……”;事实是,自前面第21条跟帖起,银杏儿就指出科列克对《蓝色多瑙河》分析有错,并逐条说明,“山”却只提第27条,这是断头去尾断章取义!“山”以“楼主抄来的这一堆东西,到底是用于指证对方那些个“抄袭事实”?充其量只能是单纯为后来的“学术”争论服务(第30帖)。”,阴阳怪气,对银杏儿的原文进行恣意的混淆、篡改!
二、自27帖至37帖,银杏儿以大量事例和分析,证明科列克不具备自已分析交响乐的能力。尤其第33帖,指出“科”在讲解《如歌的行板》中的惊天荒谬——两首乐曲有一小节一样,此曲即彼曲——;明确指出:
“这样的低级错误不能识别,简单旋律不能辩认,根本不可能分析复杂浩繁的交响乐作品!”——这些都是银杏儿道出“科”抄袭实质的证据!
这个证据,“山”却“视而不见”,这是故意颠倒事实,混淆视听!
三、银杏儿摘抄书上内容,正是列出“科”文的出处,以证明分不清简单旋律、根本不具备分析交响乐能力的“科”,不过是对书上内容作些加工,作些改头换面,
这个事实,“山”却坚持“视而不见”,其颠倒黑白、保护抄袭之伎暴露无遗!
与“科”文内容相同的文章自古以来太多太多,书店有,网上更是一搜即得一大片。银杏儿遭到无休无止围攻,无法分身亲自搜来更多文章——必须说明:紧接着,银杏儿在帖子里公开列出了五本音乐书藉,以供查核。
——看官留意:往下,“山乡来客”朝银杏儿抛掷出*堂的杀手锏,直截了当把银杏儿跟“W抄袭事件”扭扯到一起!
第二段
“山乡来客”长篇大论、漫无边际替科列克辩护,暂归纳为:
一、称“银杏儿对‘科’的指责,与‘W抄袭事件’性质很不相同”(“山”:“以下简称‘W事例’”),因此“要就事论事,而不是先划一个框框去套具体事物。”
二、称“‘科’文属和网友对话,是比较严肃的聊天”,属“大众普及(科学、文学、艺术等)工作的有力方式”,称“‘科’不可能事先严密预料、组织,不是一篇正常意义下的‘作品’,而谈论抄袭剽窃,客体应该是公认涵义下的作品,因而银杏儿指责值得商榷。”
三、称:“对比‘W事例’,‘W’的文章就是常规意义下的、已经在C论坛发表了的文章,在老百姓眼里是‘著书立说’,与‘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