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印下一片稀疏的斑点。偶很不巧的,正好有一片落在熟睡中的庄半梅眼睛上。感受着刺目的光芒,庄半梅朦胧的意识逐渐被驱散,缓缓睁开睡意朦胧的双眼。
庄半梅慢慢支撑起身子,伸了个懒腰,舒畅的感觉蔓延全身,轻轻抬了一下脚,预期中的疼痛感并没有传来。庄半梅掀开被子,打量了一下那只受伤的脚,此时,脚上原本红肿的地方已经消失不见,白皙的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略显光泽。
这不禁令庄半梅感到很诧异,她不是没有扭伤过,按照以往看来,像这种规模的扭伤不经过三、四天的休养是别想到达这个效果的,而如今仅仅是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恢复了?
吴越是怎么办到的?他的那些处理方法并没有特别的地方呀!难道是他的拿捏手法?类似于这种活淤化血的推拿揉捏庄半梅倒是偶尔听过,只是没想到像吴越那种文质彬彬的大男人也会这些。
于是,在诧异的同时,庄半梅连连感叹着,把这些都归功于吴越。
一想到今天竟然可以不用花大部分时间在床上躺着,庄半梅不禁兴奋的叫出声来。
庄半梅拿过一旁的手机,准备看一下时间。“咦?没电了?”
庄半梅转过身,穿上鞋,正准备起身时突然想到:如果没完全好怎么办?我还是小心一点吧。于是用手上的那只脚轻轻的踩了踩,见没什么反应,于是加重了一下力道,还是没反应?庄半梅小心翼翼的站了起来,似乎,略微有点异样感……
按理说,像现在的情况下应该让自己的脚多休息,可是一想到好不容易休一天假却要花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庄半梅就感到气闷。转念一想,医生不是也有说过,如果多走动会增进血液循环吗?那不是该多走动么?好吧,那就遵照医生的吩咐吧,想到这里庄半梅嘴角不禁勾勒出一抹狡黠。
走在大街上,感受着那明媚和煦的阳光,庄半梅不禁在心里赞叹着:像这样的好天气就应该多出来走动走动。摸了摸自己的提包,手机没有拿出来,放在家里充电,要是有人打电话来也听不见(虽然平时也没什么人会给自己打电话),这么说,今天一整天都是属于自己的了!想到这里,庄半梅的心情竟也似阳光般明媚起来。
心情虽然不错,可是这脚却是在庄半梅偶尔用力的同时提醒着她,不要太过乐极生悲了。想到明天还要上班,于是庄半梅不得不时刻留意着脚下,用一种接近于蜗牛般的速度行走着。
庄半梅想了想,这里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如果就这么走过去的话,到了那边想必不能够再继续这样走了吧。看了一眼周围的树木花草,新鲜空气虽然很清晰,不过就这样一个人走着未免太过无聊。略微思量了一下,庄半梅就决定先坐车到市中心,再散步。
天如人愿,就在庄半梅下决定后,不一会儿就从远处开来一辆的士,仿佛是专程前来接她一般,赶紧招了招手。
“师傅,去市中心。”庄半梅看了一眼出租车里的司机,意外地发现竟然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庄半梅似乎感到对方犹豫了一下……但片刻之后,便被他阳光的笑容所取代。
“好的,上来吧。”敬文年用他略显生涩的普通话朝庄半梅说道。
庄半梅应了一声,伸手去打开车门。
可是捣鼓了半天只见那把手向上翻了翻,可是车门却纹风不动。庄半梅又使了使劲儿,但还是一样。于是庄半梅无奈地朝敬文年说道:“小师傅,我打不开车门,你能不能帮帮我?”
那敬文年一听,飞快的下车来到车门旁,略带歉意地对庄半梅说道:“实在不好意思,这车门有一点犟,如果不用力的话就不好打开。”
庄半梅点了点头,就在敬文年用力扣动着把手开门的时候,庄半梅发现,在他的左手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