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10层高的楼房射击时,楼层高一般为3米。则楼房的高约30米。坦克对其射击的最小距离是大约100米左右。由此可见,在城市进攻作战中。坦克主炮的射击仰角限制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在数百米距离上即可以对高层建筑进行炮击。
坦克上配备的大口径高射机枪,更是支援步兵作战的强大火力。或许有人会说,城市作战会使地面部队缺少直升机的掩护,因为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直升机在城市里也是脆弱的,容易受到大量单兵导弹的攻击。其实,城市作战条件下便携地空导弹的作战效能并不很高。单兵便携式防空导弹一般采取红外制导,目视搜索,当引导头建立稳定跟踪后才能发射。其发射条件很苛刻,城市复杂地形下,由于障碍物甚多,目标忽隐忽现,对武装直升机很难有开火机会,更不要说打固定翼飞机。
中华的红缨和前卫单兵防空导弹,一般垂直视角可达20度或更大,而水平瞄准视角则只有3度以下,丢失目标是很平常的事。即便是较先进的毒刺导弹。比前卫也强不了多少,除非使用小型雷达预警,否则在城市作战中单兵防空导弹效能是令人怀疑的。
综上所述,坦克因为其自身具有强大的火力、防护力和机动能力。其威力不仅仅体现在野战中,在城市作战中一样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这种结论不单单被各**方所认知,这些国家也都是争相改进和完善城市的多兵种协同作战战术。而坦克就是多兵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每一款武器,不是说越先进越好。而是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各国研制的武器,都是按照自身的国防需求来研制的。就以坦克来说。美国的m1a2艾布拉姆斯主战坦克,属于世界坦克的佼佼者,从各国公开的坦克数据来看,各方面能与之对比的,也就只有德国的豹式家族。
然而艾布拉姆斯并非无敌,它也存在着不少的缺陷,其一就是机动性。当然美国也没有过于追求机动性,火力强、防护力高、电子设备先进,这才是美国主要追求的方面。
美军如此追求,其中很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其更能适应城市作战。在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军一辆艾布拉姆斯就曾在巴格达经受了173枚火箭筒和反坦克武器的攻击,结果这辆坦克毫发未损。连其行动能力都未造成影响。
艾布拉姆斯的防御能力,就是用其他的艾布拉姆斯来攻击,也很难击破它的防御力。这样的实际案例,在伊拉克战争中,也出现过。美军为了把一辆深陷泥潭的艾布拉姆斯摧毁,用了好几辆艾布拉姆斯来攻击,结果打了半天,只是炮塔有损,并未照成实质性的伤害。这辆坦克被拉出来之后,简单修理了一下,就继续走上战场。
所以,不管是在对称还是不对称战争下,只要是感觉人命比装备值钱,那城市巷战,坦克的一席之地是少不了。可要是认为,装备比人命重要,那还是把装备都好好的藏起来,用人命去堆吧!
现代战争格局下,不管是中华还是其他国家,都没有因为害怕坦克被摧毁,而不敢在城市战之中动用坦克的场景。因为凡是有想法的国家,都已经积极在演练城市战了。
李岚同样也是如此,别说博萨索里面的敌人是不入法眼的博萨索政府军,连三流军队都算不上,更说不上占据地利、人和。哪怕博萨索的敌人是美国陆军,李岚也会把坦克和装甲部队派进去。
红警的士兵,天生就是优秀的士兵,不管是兵种协同还是装备的运用上,都十分的熟练。这种对装备的掌控和作战技巧,是每一个中级士兵最难得的地方。也正是有了这些士兵,李岚才能有如此雄心壮志。
ps:华丽写这些不是要了和大家争个长短,只是想要表达华丽的一个观点和立场。凡是都是有两面性,也没有绝对的对错存在,这是小说,只博诸君开心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