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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推理] 《傑克與吉爾》作者:[美]詹姆斯&iddot;帕特森【完結】

第1章

薩姆哈里森把他的藍灰色福特停在華盛頓喬治敦區q街,身手矯健地走了出來。他一邊鎖上車門、安好報警器,一邊想,恐怖故事與遊戲之所以大受歡迎是很有道理的。不是我們小時候舒舒服服地圍坐在篝火旁常聽的那種恐怖故事與遊戲,而是如今在我們的現

實生活中隨處發生的恐怖故事。

現在我自己就正處在這樣一個故事之中。我即將變成令人恐怖的東西一部分。這是多簡單的事。越過邊界,進入黑暗之中真是再簡單不過了。

他秘密跟蹤丹尼爾已經整整兩個星期了。他跟蹤他去過紐約、倫敦和波士頓,今天終於到了華盛頓市。今天晚上他將要謀殺這個美國參議員。用冷酷無情的方式幹掉他。誰都不會猜出這是為了什麼。誰都不會找出一絲有用的線索。

那是所謂的&ot;傑克與吉爾&ot;遊戲的首要規則。

從很多方面看這都是一個極好的尾隨名人的範例。他從對面的q街21號取郵件回來時,心裡也知道這一點沒錯。

然而,如果更仔細地考察一下,你就會發現,它跟以往的任何潛隨案都不相同。他現在所要做的事情,比起偷偷地監視丹尼爾參議員在他最喜歡的華盛頓酒吧--&ot;單片眼鏡&ot;里一杯一杯地灌格倫麗維特雞尾酒來,要更刺激些。薩姆&iddot;哈里森知道,這樣做看起來真是瘋了。完全是瘋了。他不認為自己瘋了。他只相信這個冒險遊戲是正當的。

現在,在潮濕光亮的街對面,離他不到三十碼的地方,就是丹尼爾本人。正合計劃。至少,夠接近的了。

他看著參議員費勁地爬出一輛閃閃發光的藏青色豹牌1996型雙門小轎車。他穿著一件灰色的輕便大衣,圍一條佩斯利渦旋紋花呢絲巾。一個穿黑衣的女人跟他在一起。這個女人又時髦又漂亮。

她的胳膊上隨意地搭著一件布博里斯雨衣。丹尼爾說了什麼把她逗樂了。她像一匹漂亮的烈馬一樣把頭向後一甩。涼爽的夜色里,看得見她嘴裡呼出的熱氣。

這個女人至少比參議員小二十歲。薩姆知道,這不是他太太。花花公子丹尼爾很少和他太太睡覺。這個金髮的女人走路微微帶點跛,這使得他們倆更引人注目。實際上,是令人難忘。

薩姆.哈里森集中了全副注意力。如果必要的話,再衡量一次,再衡量五次。他最後一次檢查了所有的細節。他是十一點十五分到達喬治敦的。他看起來好像是屬於q街這一帶漂亮、迷人而時髦的社區的。他看上去正適合他所要扮演的角色。

一個很重大的事件中很重要的角色,一個美國歷史上最重大的事件。或許有人會說是美國戲劇史上最重大的事件。

準確地說,他是一個主角。

為了這個角色,他戴了一副莊重的玳瑁眼鏡。他從來沒戴過眼鏡。他不需要它們。

他的頭髮呈淡亞麻色。他的頭髮並不真的是亞麻色的。

他說自己叫薩姆&iddot;哈里森。他並不真的叫薩姆,或者姓哈里森。

為了當夜的特別需要,他精心挑選了一件柔軟的黑色開司米高翻領毛衣,一條熨得筆挺筆挺、褲腳翻邊的深灰色長褲和一雙淡褐色輕便靴子。他並不是一個著裝如此經意、衣冠楚楚的人。他濃密的頭髮剪得短短的,隱隱讓人想起電影《保鏢》中的男演員克文。那是他

最不喜歡的電影之一。帶著一個小小的黑色圓筒形行李袋,他一邊輕快地向211號走去,一邊把行李袋像一根短棍似的揮著。袋子裡放著一部可攜式攝像放像機。

他計劃把這個事件儘可能多的拍攝下來。這可是正在創造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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