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田地里的活计少了很多,郑书兰没事就喜欢往山里跑。
山上的山货多,郑书兰又有665这个金手指在,所以并不担心山上的动物。
采在发出嘎哒嘎哒的声音的树叶上,郑书兰不停地找寻着自己要的山货。
各种药材、蘑菇、野菜、坚果,来者不拒。
靠近山边的地方,早就被村里人刨了一个干净。
所以,每次上山,郑书兰都会往深山里面走。
深山对其他人来说很危险,对郑书兰来说就和自家后院一样。
深山鲜少有人踏足,好东西不要太多。
今天郑书兰就看到了一片野榛子树,看着树上一整树的榛子。
又看到树下同样落了不少,郑书兰催动法诀,一瞬间就把榛子都收到了空间里。
是随后继续往里走,在665的指引下,挖到了不少珍贵的药材,光是今天她就挖到了一株百年人参,还有两株五十的人参。
珍贵的人参,尤其是野生的百年人参从来都是有价无市。
就算是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同样如此,郑书兰小心地把人参放到的空间里。
这样的宝贝她可舍不得出手,她不缺这点儿钱。
一天忙活下来,郑书兰收获颇丰,她打算明天去一趟镇上。
一来去把这些榛子等东西处理一下,二来,和韩行简几人聚一聚。
吴恒自从知道郑书兰做菜的手艺一绝,时不时就要从郑书兰那里买香菇酱,或者其他下饭酱。
甚至为了一饱口福,忽悠韩行简,让他出钱,买了不少食材。
然后又软磨硬泡,让郑书兰亲自下厨,吃了一次还不够。
自从吃了一次郑书兰做的饭,等下次郑书兰再来,他就知道去买菜。
韩行简说了几次,他依旧不改,又问了郑书兰是否觉得累。
郑书兰觉得没啥,自己在家做还能省一点儿钱呢。
于是,一来二去就达成了奇怪的默契。
第二天天才刚亮,郑书兰就背着背篓出发了。
不巧,刚到村口就碰上了王冬花和高三妮祖孙二人,王冬花看到郑书兰,冷哼一声,别过头去。
郑书兰直接无视她,背着背篓快走几步,这样的人她不想搭理。
高三妮人小,出门前只喝了两碗水,所以根本走不快。
王冬花见郑书兰走在自己前面,立马就不高兴了。
想超过郑书兰,偏偏高三妮走得慢,王冬花觉得是高三妮影响了自己。
二话不说,直接骂开了,高三妮没有回嘴,背着背篓,任由她奶骂。
双兴村到镇上的人不多,但是附近几个村子都有些去镇上,慢慢的人就多了起来。
听到王冬花骂出来的话,眼神不由自主地看向高三妮。
一个大娘眼珠子转了转,笑眯眯地走到王冬花旁边。
“大妹子,你先歇一歇……”
那大娘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就和王冬花搭上话。
王冬花喜欢听人夸自己,那大娘把她夸的天上有地上无的,可把她给乐坏了。
高兴得找不着北了,就把一些事情给透露出来。
其他就包括了高三妮的事,马大娘一听,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冬花妹子你好有福气,这孙女儿多,等孙女们大了,把她们嫁出去,可以挣到不少彩礼钱。
家里有了钱,家里的孙子的亲事不就有着落了吗?”
王冬花一听,是这个理儿,这会儿她有些飘飘然。
脑中不断回想着马大娘的话,她家别的不多就孙女多。
马大娘见王冬花这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