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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3 / 4)

那就是,地方上的财政收入越多,地方官的成绩也就越大。至于民间有没有冤枉,他们是不管的。宋代考核地方官居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世之最”。也就是说:地方官要能为民伸冤,最好不出冤案;就是出了,也能及时解决。增收赋税要不扰民,钱当然是要的,不过要钱也该要得文明一点,不能恶打恶要,伤了老百姓的心。

家天下的专制王朝在一般情况下还是要严惩贪污。例如汉武帝规定,对贪赃枉法的官吏处死后,一律陈尸示众。他的小舅子也因为贪赃被处死。唐太宗于公元634年下大赦令,连已判死刑的重犯都可赦免,但是特别声明,贪赃枉法者一律不赦。宋太祖在位16年,两次颁布大赦令,都规定贪赃枉法者不赦。为什么连判死刑的重犯都可以赦免,惟独不赦贪官,他们也自有一番道理。因为老百姓每每迫于饥寒而为盗贼,但是贪官都享有俸禄,绝对没有一个是迫于饥寒才当贪官的,为什么要赦你!每一个皇帝都懂得,贪官一方面盗窃了国家的财产,另一方面又“官逼民反”,把老百姓逼到造反那条路上去,造成天下大乱。严惩贪官,既保护了皇家的利益,得到一大笔收入,又赢得了民心,得到老百姓的拥护,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既然给你十分优厚的待遇,当然就更有理由要求你奉公守法,不得贪污。宋代对大贪官绝对严惩,在《宋史》一些传记中间,隔三岔五地会出现“坐赃弃市”、“坐赃杖死”、“杖毙之”等等记载,使人触目惊心。即使是小贪,受了处分之后还要记录在案,每次调动,都要把罪行交代一次。退休后的待遇也要低人一等,该给子弟的荫庇也就没有了,让贪官在晚辈面前丢脸。一个人一次犯贪污,终身受歧视,因此,大家相戒不敢随便伸手。影响所及,有些家族也定出家规,凡是有过贪污行为的人,死后不许葬入本族坟山,永作孤魂野鬼!宋代这些反贪良法,值得万世效法。

不过,光有反贪良法还是不行,因为“徒法不能以自行”,还得找有魄力的大清官去执行。但是要找真正的清官,却不那么容易,因为清官难当,要能管得住贪污腐败现象的大清官就更难当。他必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不讲情面,不怕报复,敢于得罪皇亲国戚。一般的皇帝接受臣下拍马屁的时间都不够,哪有工夫去物色和访求真正的大清官。反过来说,一个人要想当大清官,也必须找到一个书呆子皇帝来支持你。如果在办大案要案的时候,你在前面冲锋陷阵,皇帝不坚决给你撑腰,你这个案子是办不下去的。包公出来办案的时候,正遇上赵祯在位。这个书呆子皇帝宅心仁厚,治国宽松,在《宋史》中被称为仁主,所以日后谥为仁宗。包公从考中进士,出来做官,一直到受重用,全在仁宗时代(包拯死于1062年,仁宗死于1063年)。有一个肯负责任的皇帝,能够铁了心支持你一辈子,一些良法才有执行的可能。只有这种千载一时,才能出现包公这样的大清官。从包公的一生经历来看,他从考中进士走上仕途,从一个小知县做到枢密副使,从一个小小的地方官成为名震中外的大清官,30多年来他只在一个皇帝手下做事,而这个皇帝又是个通情达理的皇帝,所以环境单纯,麻烦绝少,容易做出成绩。不像有些官员,一生经历几个皇帝,会遇到几上几下的折腾,最后一事无成。

话既说到这儿,我们就会发现,从表面上看来互无联系的三位历史人物之间竟然产生了因果关系:

女强人刘太后刘娥为了争一口气,花费多年心血教子成才教出了书呆子皇帝赵祯。

书呆子皇帝赵祯一心要把国家治好,努力访求并且终身支持大清官包公。

可见,要出个大清官也不容易,两千多年才出这么一个。

真包公与假包公

正因为包公的名声太大了,历史上就出现了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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