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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1 / 5)

这时林兰馨的丫头碧桃从对街走过来,朝俞宛秋福了一福道:“我家姑奶奶请姑娘过去坐坐,说店里新进了一批夏天的料子,也许姑娘用得着。”

“好的,我马上就去。”

看到碧桃,俞宛秋心里产生了一丝犹豫,因为碧桃的出现让她意识到了一种可能:典当行和绸缎铺只隔了一条街,掌柜们平时是不是来往呢?

也就是,需不需要换一家典当行的问题。如果她在这里典当东西的事情被对街的绸缎铺老板知道了,再告诉林兰馨,林兰馨再告诉她相公……

转念一想,怕什么,本来就是她自己的东西,父母传下的遗产,又不是从沈府偷来的,她爱放哪儿就放哪儿。

想清楚了,她神情坦然地去了对街的凌记绸缎铺。

凌记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绸缎行,百年老字号,据林兰馨说,光在京城就开有三四家分店。

一面看今夏新品衣料,一面悄声跟林兰馨开玩笑:“幸亏是你姨妈,不是你姑妈,要不然,她不得叫凌林氏了?”

林兰馨却告诉她:“姓凌的就是我姨妈,我姨父是入赘的。我姨妈可是个厉害角色,凌记从分号的选址到进货,基本都是她拿主意;连店里伙计私都知道,我姨父只是二掌柜,姨妈才是大掌柜。”

古代的女强人啊,俞宛秋立刻起了结交之心。

作为一个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人,她还是认为,工作和事业才是立身存世的根本,其他的一切身外之物都不如这个靠得住。无论是开个像凌记这样的铺子,还是学一门手艺,像薛凝碧那样擅绣,都比坐吃山空要强得多。

当然,这事也要顺其自然,贸然请林兰馨引荐就没必要了。她可以一步步来,以后多照顾凌记的生意,对于老主顾,尤其是从亲戚家来的女客人,店里的女掌柜说不定会亲自出来见见的。

除了对凌记的女掌柜感兴趣外,她也对绸缎行感兴趣。她想过了,离开沈府后如果要开店的话,店里的物品肯定得跟女人有关。她戴着这顶大家闺秀的帽子,总跟男客户打交道是不可想象的,只能做女人的生意,像卖衣料啊、鞋子啊,或化妆品之类。

才坐了一会儿,女掌柜没来,却等来了少东家。

当时俞宛秋正在店铺后面的客室里拿着料子在林兰馨身上比比划划,听见外面的伙计喊“少东家”,然后一个带着磁性的男声笑着问候了一句:“大家辛苦了!”

俞宛秋立刻对来人有了好感,因为声音真的很好听,对手下也很有礼貌。在提倡人人平等的社会里,老板对下属客气不算什么;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凌少东在外面跟店中主事讨论了一下当天的买卖,然后帘子一掀,俞宛秋整个人变成了木胎泥塑,心跳快到心脏几乎不能负荷。

老天,这么滥俗狗血的穿越剧情节怎么都被她给遇上了!

这个人,长得跟前世的大老板连臻竟有七八分相似。

不笑的时候还分得出谁是谁,一笑起来简直就是活脱脱的连臻式笑容:看起来很可亲,其实心硬如铁;看起来很和蔼,其实拒人于千里之外;看起来很谦虚,其实自大自负到目中无人。

本来的好印象都被这个笑容给抵消了,俞宛秋由着那对表兄妹在一旁寒暄,自己只是低垂眉目,默然静坐,外人还以为她在害羞呢。

如果没有穿越那晚的偷听事件,也许此刻她会喜出望外,甚至喜极而泣,以为是老天爷开恩,有意补偿她那一世爱而不得的痛苦,特意把她送回古代,来完成一段本来无望的情爱。

可惜,在被连臻那样鄙弃之后,她再也不敢爱上任何与他想象的人,尤其这人的笑容和气质跟他像到九成九。这才是真正的、骨子里想象,最可怕的神似!

“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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