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不只一位调查对象使用过“触电”一词,由此可以证明这种相认方法之普遍适用。许多互不相识的同性恋者就用这种方法接上头,然后大多会去其中一人的住处,因为到旅馆开房间不是一般人常常负担得起的,而且也并不绝对安全(不可能做到完全匿名)。
同性恋者在社会上交往时,大多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每个人打过交道的数十个甚至成百个人中,大多数互相并不知道真名、地址和工作单位。有些只发生过一两次关系的人隔些日子再见时甚至完全不记得曾和对方打过交道。这一方面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由次属群体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只有极少数互相愿意长期深入交往,又对对方绝对信赖的人才互相交换真实的姓名和地址。例如一位自称与数百人有过交往的同性恋者说:“有人说我是公安局的、安全部的、卖水果的、二道贩子、铁路上的、饭店加工间的,我就让对方相信我是干这个的。对不打算深交的人我就说假话,有的一看就喜欢他的就说真话。”
同性恋者将结识这种萍水相逢的伴侣叫做“挂客”。这一点已被警方掌握,并用来鉴别同性恋者。办法是把捕获的双方带开,令其说出对方的姓名与工作单位。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三位有过这种经历。如碰巧对对方熟识,能说出姓名地址,警方就不深究,因为没有证据将他们与非同性恋伴侣严格区分开来。
互相攀谈无疑是“社会上的”同性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位被调查的同性恋者说过这样一段话:“出去玩不见得是为了找性伴侣,有时就为散散心。在烦恼时,一聊天一开玩笑,什么苦恼都没有了。有一阵我天天去,这些朋友在一起也得到不少东西,互相聊天有道理的话也不少。知识、社交方面学到不少东西。”另一同性恋者说:“有一天我在北京饭店跳舞,后来觉得跳舞没意思,想认识些朋友,出去逛逛。那天天气特好,不冷不热,我化了点淡妆,从
街骑车向北,没有
他过来了,长得不算好看。一般人装束。他问:你是不是叫小啊?头三四年就听说你了,你看我好吗?我回答说,你不错啊。。”
除了这种个人与个人的接触,在同性恋活动地点也有集体行为,比如和谁做爱的意思。我往马路上一站,好多人围着我转
年夏天,在靠近紫禁城的一个集会场所,众多同性恋者集合起来评选了北京同性恋的“十大明星”、“四大淫妇”、“五大童子军”等,选举的方式是根据提名后所得到的呼声大小,选出之后又把名字(绰号)写上红墙。这次聚会甚至惊动了外国记者,写出了一篇报道(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查到原文)。
在集体行为的背景下,容易产生非理性的个人极端行为,如以下事例“:小
做了一件旗袍。有人问:你敢不敢穿着上
处去,他说敢。结果他穿着旗袍、高跟鞋,还有人挎着,一块儿去了。。。那天正好碰上大抄,他叫人逮住了。”小
的行为有几分出于易装癖倾向,几分出于集体行为气氛的感染。提供上述情况的调查对象认为,小
是“起哄”去的。
尽管此类“社会上的”同性恋集体行为为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同性恋者所不齿,但在较低的层次却很被看重。有人为了给自己“拔份儿”、“扬名儿”,不惜做出过激举动。例如,
区一个同性恋者,招了
个人,挨个为他们口淫。出现这种极端行为的原因是他气不愤所谓同性恋“十大明星”的名气,要干这件事给自己扬名。有些同性恋者是从“社会上”“学习”同性恋行为的。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谈到一对同性恋同居者时说;“这俩人嘴紧,做爱的方式不外传。一般人都说出自己的做爱方式,别人还可以指点指点。”看来同性恋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