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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啸远不失时机地道:“我拼着差点丢了性命救你,你怎么报答我。”
他这下知道了自已的真实资质,光靠苦练看来是不行了,离了人参王的帮助,十八岁必死无疑,所以,他下定决心,要紧紧抱住这天参的大腿不放。
心说我们地球人练功资质虽然垃圾,但是贪婪和厚脸皮绝对要超过任何异世天才。
天参笑道:“小娃子倒也聪明,知道自已资质不行了,开始要好处了。这样吧,我藏在你身上养伤,送你一滴我的精血,可以助你修炼速度大大加快。这样我们各得好处,互不相欠如何?”
明啸远一撇嘴:“一滴精血?这么少?一滴血有个屁用?”
天参见他对他视如生命的精血如此轻视,气就不打一处来。“傻瓜,精血是我的生命精华,我若不是主动给你,你就是吃了我,也得不到一滴精血,而且吃我的好处还不如吞我一滴精血。反正我的精血对你大有好处,你到底合不合作?”
明啸远心道:人参王还有精血?这倒没有听说过。若是真能修炼速度加快,那倒是一件大好事。
装着十分不满意,勉强点头道:“我同意,不过我武功低微,你跟在我身边,恐怕保护不了你。”
天参道:“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你全身放松,不要反抗。”
话音未落,他幻化成七彩光团,慢慢飘入了明啸远的胸口。
明啸远一惊,正要抗拒,突然想到,反正我最多就只有五年的活头了,今天不如就赌一把。
当下放松身体,只觉得胸口一阵温热。十分舒服,低头看胸口,吃惊地发现那光团渐渐地进入了他的体内。他扒开衣服一看,皮肤没有丝毫变化,体内也没有异样感觉。
突听得有个声音响起,正是天参的声音道:“小娃儿,我进来了,你的资质比我看到的还要差啊。不但没有元根,而且杂质太多。不过,你既然救了我,我也不会亏待你。”
这声音他虽能感知到,却不是用耳朵听到的,是用心灵感知到的,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十分吃惊。
天参继续说道:“小娃儿,不用惊奇,我用密法和你传音,我和你说话时,别人是不会听到我的声音,你虽不会这密法,以后我会教你。你以后和我说话也不用大声,闭着嘴巴,只用最小的声音我就能听到。”
明啸远不信,他试着用极小的声音,闭上嘴巴说了一句话,这声音即使别人能听到,也不会听清他说的是什么,因为闭上嘴巴说的话,都是含糊不清的。
但是天参却立刻听到了,说道:“你说我是千年的老妖怪,错了,千年的老妖怪给我提鞋都不够资格。”
明啸远吓了一跳,心道我说的话声音即小又含糊不清,连我自已都听不清,他居然能听到,真是邪了门了。
突然,天参道:“小娃儿,快,有两个人骑马向你冲来了,明显来者不善。
忙抬头,只见两匹黑马踏出滚滚黄沙,由远而近。骑马者是两个黑衣人。
马上一身材高者黑衣人大笑:“一个小娃儿敢独自跑到家族外,正好抓了做烧烤。”
另一个矮胖马贼也笑道:“太好了,我已经三天没有吃人肉了。”
明啸远不禁怒气勃发。怒声道:“荒原马贼”!
明家所处的荒原,流窜着一些马贼,少则三五成群,多则聚集数百人,自从明家为避祸无奈到此居住之后,双方就冲突不断。
明家刚来时,共有两千余人,凭借着族内战斗力不错的战士,杀了荒原上最大的一刀马贼团上千人,才在这片荒原站住了脚跟。
但是明家也只剩下了一千余人。双方现在互相忌惮,签订了和平条约,维持了短暂的两年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