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来不及说“好”还是“不好”,眼前的忙碌就成了一扇安静的门。
李特盯着白色油漆门上整齐书写着的汉字出了很久的神。
在走廊的转角处,遇见金希澈,安静地站着抽着烟,表情复杂。
李特几乎要以为他是故意的。
原来,金希澈也有怕的时候。
也许因为如此,关于金希澈和金在中,关于早上的那一幕,李特才坚定的说服自己,这中间一定存在什么不可告人的……误会。他自然是不了解金在中的,也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放着软玉温香、投怀送抱不享用,跑来抱男人的金在中,会是因为爱啊情啊什么的。金在中抱着金希澈说:“澈,我的澈。”这种画面和台词,让李特恶寒地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是因为他们都是男人,在这个问题上,李特的观念开放地让人诧异。问题是那是金在中和金希澈,除了王见王,死棋,实在无法让人联想其它结局。就算金在中在这么多年后真的被一遍遍的催眠加心理暗示,真的从直男变成了Gay,并且义无反顾地认定就是金希澈了。那么李特至少认识金希澈的时间绝对不短,知道他虽然玩起来很恶劣,但在正经事上,绝对是个拿捏分寸的高手,自掘坟墓的事,轮谁都轮到他。更何况对象还是金在中。
在他见到金希澈之前,的确,是这样的。
凌晨两点,李特拨通经纪人的电话,再三保证之下,才拿到了医院的地址和病房号。果然不是“旧伤隐患、例行检查”那么简单。
有时候李特真的觉得金希澈不是思想怪异、特立独行,他就真是个疯子,十足的神经病。连续赶了36小时的戏没合过眼,女主角找不到感觉陪着淋了一夜的雨淋到发低烧。这种时候,经纪人说,“晒成这样还怎么去试镜?三天之内必须给我白回来。人家要的是玻璃一样纤细病弱的美少年,你都一大把年纪了好不容易争取来,按说几辈子都轮不到的角色,把自己弄的和黑炭一样,还美少年个屁。”
三天?是的。
三天白回来?没错。
怎么办?能怎么办?
而金希澈居然没有半点犹豫地说:“好。”
李特充满厌恶地看着一滴一滴流进金希澈身体里的盐水袋子。下了戏就到医院,低烧刚止住,就吊上了美白针,他倒是很有效率,这东西大概挂了也有一整天了。这种三更半夜的时候,他呆在公司刻意安排的VIP病房里,生病不休息开着大灯也不睡觉也就算了。可是在这种时间、这种地点,边吃爆米花边看电视里让人毛骨悚然的恐怖片。
金希澈就是个疯子。
没敲门就进了病房,金希澈看见是李特,也不惊讶,淡淡的扫了一眼。继续咀嚼他的爆米花,就好像他三更半夜不睡觉就是专门等着李特出现似的。
“怎么都现在才来,一个金在中而已。”
很好,“开门见山”也的确干脆利落的是金希澈的风格。本还在思考怎么开口的李特,这下不用烦恼了。他是什么都知道呢?还是本身就脱不了干系?连自己会来找他都想到了,那他为什么不自己解决那个大人物金在中,靠!
“见着了?”
“我怕长针眼。”金希澈的态度让李特气结,“你到不挑食,是你上他?还是他上你啊?”
“!”
“靠!讲什么屁话,凭他!!”金希澈朝李特比了个愤怒的中指,“那家伙被fan追的没地方了,半夜带着女伴来我这躲躲。你们不是不回来么?人家大人物,我也没不答应的道理不是。带了几瓶红酒来,我走的时候人在客厅玩浪漫,就这样。金在中上没上她不知道,我对偷窥人家这种事没兴趣。靠!!真!当我这是旅馆还是怎么样!!靠!!在哪做的?你房间?不会是客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