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种种。只不过我们今天的认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释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类发现DNA前,这个学名为脱氧核糖核酸的物质一直默默地主宰着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命的遗传与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与同同的相识便是一场没法解释的过程。我们开始用很俗套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相识,比如“缘分”。但到后来我们都发现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委屈了缘分这个词;而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却委屈了这件事。巧或不巧,我们的相识属于后者。
2010年的一天,具体说,以我超好的记忆力来回忆,应该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临窗的书桌边浏览着当时刚刚兴起的微博——那时候,不过才关注了三十个朋友而已。窗外淅淅沥沥下着雨,不远处便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和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微博弹出小窗口,有人加了关注并且直接发来私信问好。
这便是同同。严格意义说我们是“网友”,并且是在网上遇到半年后才有过第一次碰面的网友(尽管我们身处同一个城市)。而今回想当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刚在出租车上看到某本杂志对我的采访,然后晚上上微博的时候突然发现主页上“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与头像,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下了“关注”。而很少主动加陌生人的我,则是因为几年前曾经刚好看过一个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觉得他们说话的感觉十分相像,而谁知道,同同在几年前,曾用过另外一个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个博客的主人。
我们认识很久都没敢见面的原因是觉得两个人太相像——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客气话,下面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一下“相像”的表现。
从定性研究的角度说:
(1)我们在MSN上经常先后不超过两秒钟发给对方一句意思几乎完全一样、仅是措辞略有不同的话。
(2)我们会表述对同样一个字(例如“哦”字)的厌恶情绪,即便这种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吹毛求疵。而我们厌恶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经常性地,他打电话给我,发现占线中,而我当时其实正在打他的电话,也是占线。
(4)我们说话前会想一下是否还需要说,或者是否应该大面积略去解释性的词语,因为知道对方会懂,不需要解释。
从定量研究的角度说:我们分别做了更新版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题的加长版。这是一个探究人类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的问卷。交换答案时发现,仅有一题,因为我没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余下的所有题,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辞而已。我们俩的问卷答案附在后面,供比较。
而后来,我们终于见面相认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这种“相像”的极致体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坐在餐厅里吃饭,等东西的时候交换了iPhone玩对方的游戏。我打开同同的手机,发现要输密码,我当时饿得走神儿了,想都没想便直接输入了自己的密码,而后的那一刻,在我意识到应该有错误发生但却意料之外地成功进入了他的手机后,我便石化了。
于是同同在我的惊诧下在我的手机上输入了他的密码,于是他也被石化了……
后来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们从开始的大惊大喜到后来的相视一笑再到现在的见怪不怪。其实,现在,遇到什么想法特别不一样的事,我们反而要唏嘘讶异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个特别轻松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需要有一个人动脑子便足够了,另外一个人只需要点头便好,因为那种懂得与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验。有人说人世间最难的事,不是我爱你,不是我赞美你,而是我了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