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个极要好的朋友,本姓余,单字鱼,她呢称对方为“鱼鱼”。
“鱼鱼”是她的好友,两人相交莫逆,从学校一直相交到社会大学来,好得连纸巾(现已不兴用什么“手帕”之类的了)也可以共用一张的那种。
所以说,朋友相交,最怕要好,一好,就难免会有所要求,有所欲就会免不了不欢不快的事。
去年,听说鱼鱼家里和男友都发生了不幸的事:她需要一大笔款子,包括要替父亲治病开刀动手术、供妹妹上大学以及替含冤受屈的男友打一场人命官司。
这当然都是“生死大事”。
鱼鱼要孙霞帮忙。
她哀哀求她。
哀求。
孙霞不是不帮,而是款项实在太大了,她也腾不出来。
可是孙霞心软(跟我一样吧?)
她不能见死不救。
于是,她替她的好友到处筹款、借钱、甚至把屋契押出去,筹借了一大笔款子。
为朋友如此舍身,孙霞也可谓仁至义尽了。
但显然不智。
一一一奇怪的是:仁、义这种事,往往是反智的,所以真正的“智者”常不为之!
钱是借了,因为是好友兼熟人并是至交的原故,既不好意思要签借据,当然也不大好去拿帐单。
结果,拿了大笔款子的鱼鱼,像活鱼回到了大海,再也找不到下落,再也见不到影踪。
然而,孙霞却急需这笔款子。
她上去找到余老伯,余伯老当益壮,非但不必开刀,连晨运也不必人看顾扶搀。鱼鱼的妹妹根本考不上大学,而鱼鱼的男友已在半年前给她“飞”掉了、甩了。
原来如此。
但顿悟已迟,孙霞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闻,求助于律师,因没凭没据,告不入。
孙霞没有办法,只好认命了。
她只好去夜总会和卡拉ok餐厅兼差卖身还债。
我是因走访近日卡拉ok渐演变成变相色情招待所而认识孙霞的。我本来要了解一下“家庭妇女”的“下海”背景,却得到了这件“出卖朋友,欠钱耍赖”的故事。
孙霞很美,那是一种带着不安和易受人欺凌的美,在她的眼皮里交织成醉人的艳。
我帮不了她的忙,但我可以帮她“报仇”。
“报仇”的方法当然不是找人来杀她、砍她,这样做第一是犯罪,而且还要付出受重刑的代价,我才不会这样傻;第二也根本找她不着。
我心生一计,想到一种近乎“恶作剧”的方法。
在香港湾仔最旺和最多夜店林立也最九流三教龙蛇云集的鹅头桥、洛克道、佐士教道一带,在兴建楼字建筑地盘的临时走道木板壁上,常粘贴了一些令人怵目惊心的海报:
大头相一幅(通常是女性,而且多是影印自身份证相片,黑白放大后自然十分“恐怖”,就像什么大灾难后殉难者在报上刊出的遗容一般)。
籍贯:(这项主要是针对非本港居民)
住址:(绝对曝光)
身份证号码:(无处遁形)
(有时还加上电话和传呼机号码)
职业:鸡(通常只写这个字,而且用鲜红色字填上u(反正香港从事有关色情行业的有近40万人!
欠债:(若干)
附注:(欠钱不还、杀你全家j+y。古①……)
我第一次看到这些“文告”,也觉心悸。看来真的不要欠“大耳窿”的高利贷不还,否则就算隐形得快,行踪绝密,也一定“身败名裂”,从今而后,做不成人矣。
就因为觉得这种“逼债”太过咄咄,而且简直血淋淋,所以印象十分深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