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终于打开了门,进了院井,反锁了门,进了屋里面,屋里的灯亮起来的时候,我已经悄无声息开了院门,轻轻掩上,然后离开了,踏上了归程。
我想男人一定会在第二天起来开门的时候拍一下自己的脑袋,自己怎么没有反锁好院门。
以对一个喜欢研究福尔摩斯的我而言,临危不惧并不是一件很难做的到事情。日后的几次行动的也证明了我一直有这方面的天赋,对此,我很是自豪。
直到今天,我仍然找不出我为何有如此的天赋,也许是性情使然吧。
经过一个暑期,学校重新热闹了起来,我们几个提前返校的学生被教导主任找去做苦力,为第二天的开学典礼布置会常
他们都是满腹牢骚,我却无所谓的样子,因为我看见英文老师林梅也在会场,她的毛笔字不错,正站在主席台的桌子旁用红墨水写横幅。
我喜欢林梅,更多是因为我喜欢她的英文课的原因,在学校里,她一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老师,她是一个在生活状态上比较保守与内敛的人,但是她的课堂上却是最富激情的,在她的英文课上,每一个学生都可以随时提问,甚至在许多时候,我们已经分不清楚究竟谁是学生谁是老师。
这对于习惯于低头抄笔记的我们而言,的确有些不大习惯,但是大家没有不喜欢英文课的。
我一直弄不明白的一件事情是为什么在课堂上这样有激情的老师在课堂以外却截然相反。林梅喜欢穿那种比较厚重衣服,颜色也通常是深色的,她喜欢挽一个很大的簪子,再加上一个极大的眼镜,整个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分不出她到底有多大,有时让人感觉有种老气横秋的感觉,如果不上她的课,真的会有这样的感觉。
我是她的英文课代表,与她接触的更机会多一些,我可以确信她的内心与她的衣着正好相反的,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差,我不知道原因,我在当时无法知道原因。
男生喜欢自己的女老师,这不是件稀奇事,我惊奇的是对于英文老师林梅的喜欢却很难找出一个更确切的理由,除了她的英文课丰富多彩,我想一定还有原因吧?
也许是因为她有一种内在的吸引我的气质吧。
会场布置好了,大家都散了,只剩下我与林梅做一点收尾工作。
林梅突然想了什么,“哦,叶博,有没有空,帮老师一点忙?”
“当然有空了,说吧,林老师,帮什么忙?”老师有请求,自然是不遗余力。
“哦,不大也不小,我最近做了一个书桌,原来一直放在楼下的,我现在想要搬到楼上的房间里,但是一个人又搬不动,一会儿这里忙完了,你去帮我一下,我请你吃饭。”
“好啊!”我求之不得,能有机会帮老师做一点事情,还有机会赚一顿晚餐,我自然乐意,于是就跟了林老师去了。
林梅的家就在学校旁边的边墅区里,同学们都叫这里是富人区,这里面住着的都是镇的一批先富起来的人,只是我没有想到林老师也住在这里面,后来知道她的老公是远洋海员,住这样的房子也确实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林梅的小楼很别致,楼不大,上下两层,楼的外墙上爬满了青藤,而所有的窗口却无一例外地都挂着深蓝色的帘子,引起我注意的是小楼的一个楼角居然挂了一串风铃,有风吹过,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后来,在大城市在喧嚣之中我一直期待有这样一种声音重新出现,可惜,我听到的只有一片嘈杂声,城市的凌乱里面找不出一种宁静的安详细,只有在某一日的午夜梦回里才可以品味那种第一次听到那美妙的声音的感觉,世界静了下来,这个世界剩下了宁静,人们可以据此以为此种状态下的生命才是最值得向往的,可惜的是,美妙的东西却从来只能暂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