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也是穿越的附赠品了……。话说,不晓得还有啥金手指?不过光这样的话,在这个世界当一个成功的菜刀脚男好像也能混——只是这个世界连骷髅跟幽灵都有,那么法爷搞不好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周仲谋嘀咕着,再度投入到了自发的磨练战斗技巧的练习中去——顺便说一句,自从这家伙开始变成了一个贱人之后,日常的打扮就成了斯巴达三百基佬的模样,浑身上下就一条裤头,“这样省布料……”
三年里这里附近十几平方公里的地方倒是被这家伙摸透了——更远的地方的话,就没法及时回来睡觉了,身为一个现代人,能够在房子里睡觉的话是绝对不会在野外睡觉的,周仲谋从来就不是驴……这废弃的镇子这些年来在外围倒是没有很多怪物——跟地球类似的动物倒是不少,但是那种地球奇幻小说里的怪物真的不多。也就是在镇子外面三公里的小山岩洞里,有着一窝被周仲谋用地球奇幻小说里的同类怪物命名为地精的怪物。
这帮家伙身高不超过八十公分,臭气熏天但是有着一定的智慧,能使用工具懂得穿衣服,坑坑洼洼的皮肤完全就是绿色,丑陋的脸上一个仿佛胡萝卜一样的鼻子跟两个尖耳朵,锋利的牙齿长在大嘴里,这帮家伙什么都吃,植物、动物乃至于腐烂的有机质都吃。一开始周仲谋还很奇怪这帮小不点怎么宁可呆在明显是矿洞的洞里也不来在它们看来跟天堂差不多的废墟小镇,不过地球人的脑子就是聪明,很快周仲谋就得出了这帮地精是由于无法抵抗镇子上原先游荡着的骷髅跟幽灵的关系,所以才远离这个镇子而不敢过来的缘故。
地精的战斗力跟战斗勇气非常差,它们的勇气跟数量呈正比,而组织度跟数量呈反比——结果就是地精数量多了单体战斗力上升,但是乌合之众的集体战斗力就是渣,一加一减之后地精越多,战力越渣,毕竟单体地精再强,也就是那个鸟样了。“可惜,你们缺了一个地精心灵剑圣……”这是周仲谋在杀光了一整窝地精之后笑嘻嘻地说出的话。杀光这窝地精很容易,但是在此之前一段时间周仲谋可是没有什么勇气直接杀进去的——地精起码有二百多个,一开始不明白这帮垃圾底细的时候还真的不敢硬上。直到宰了大概二十来个地精之后发现了这帮渣的底细,接下来周仲谋全幅披挂之后直接杀了进去——他很幸运地在废墟里找到了一件破旧的皮甲,现在就是放无双的时候了。
地精们不会炼铁——当然这一点周仲谋也是一样,他找不到适合炼铁的焦炭……于是这帮地精手里拿着的仅仅只是它们受害者的大骨头,还有一些木头做的长矛之类的东西,因此作为热身运动与杀戮游戏的杂兵,地精们完美地完成了它们被制造出来所赋予的任务。杀地精花不了多少时间跟精力,但是要从矿洞里把这帮废物找出来还比较费力。
杀光地精没有任何战利品——在当时周仲谋是这么觉得,直到他在三个月之后的某次心血来潮又去了一次然后发现了一堆生铁为止。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这些品质相当不错的海绵铁就这样堆在地精窝的一边,看上去就好象是一颗颗黑黄色的石头。
但是很可惜,周仲谋找不到合适的焦炭,于是乎花了大力气弄回来的海绵铁就这样堆在房子的一角。不过三年来在野外生存上,周仲谋的收获那是大大地——他作为开山怪,第一次系统地尝试了关于巨怪肉与地精肉的食用方式……
如果周仲谋不是受了贝爷保佑,那么估计他是吃不下那些恐怖的肉的……但是现实是他吃下去了!“巨怪的肉比较粗,不过很有嚼头,问题就是骚味大了点只能用来烤——可是巨怪的肉一烤就会老而且飞快地变成还不错的燃料,于是这个火候就要控制了。实在是应该抓几个小巨怪从小阉了养才是。地精的肉太少,而且处理过程比较恶心,味道的话同样有着口味太重的原因。因此花时间来料理地精肉不太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