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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3 / 4)

子了,此时,史大勇才慌了神!史大勇虽然慌了神,但又不能不跟朱小姐男欢女爱,为了讨朱小姐的欢心,史大勇便撒谎、赌咒发誓说将来一定要娶朱小姐为妻,于是,朱小姐又继续跟史大勇鬼混。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朱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眼看事情再不能拖下去了,朱小姐缠着史大勇问何时办婚礼的次数也越来越勤了,无奈的情况下,史大勇便只好躲避朱小姐的追踪。但是,史大勇的躲躲闪闪,被那朱小姐发现了苗头,于是,后来发展到:只要那天没见史大勇来庄园,朱小姐便进天堂去找!直到有一天,她竟然在大白天的找到了史家的府上,这下可把史立成气得肺都快炸裂了——儿子已经与本县黄启常务副县长的女儿黄晓辉订了亲了,而且,黄启又是县里几个副县级领导中,跟他史立成配合得最完美的一个。要是这件事情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知道了,并传到黄家人的耳朵里,那——那——那成何体统?于是,有一天,史立成不得不对儿子史大勇下‘必杀令’:赶快叫那朱小姐把肚子给老子‘削’掉,否则,就把你龟儿子逐出家门,开除出县籍或市籍!

看来,得对那小娼妇来点下马威了——抓不到缰的史大勇开始对朱小姐的活缠死缠产生愤怒了。干吗要他妈的‘扯票’?只要——只要我——我爱你不就得了?!

但是,朱小姐不依,她抽抽搭搭地柔声对史大勇说道:

“那是你的心肝呀,怎么能打掉呢?这是我们的爱情结晶!”

“可——可我们还没有正式‘扯票’呀?如果你现在就挺起个大肚皮,那——那我史大勇怎么向父母交代?外面那些别有用心的龟儿子们怎么看我的笑话?去打了算了,以——以后——我们又重——再说……。”史大勇急得手足无措。

“除非你答应我们先结婚,我才同意去打!”朱小姐哭成了个泪人儿似的,她最后抛出了底线。

……

这事情后来又拖了半个月,直到有一天,史大勇觉得朱小姐那香甜的裸体也就那么回事时,据说他在建军节的那天晚上,叫了两个操‘黑社会’的男人,假借去山庄唱歌,并要朱小姐为他们伴唱。最后,那两人硬是在夜总会的包间里将身怀六甲的朱小姐给轮奸了。朱小姐当即大流血而死……

敢摆这个传说的人,仅限于城区极为极为少数的几个,并且相当有胆量的别有用心的人。而且,他(她)们的‘谣传’仅仅只在比他(她)们自己的父母还要信得过的挚友之间悄悄地进行!

当然,先前我们就已经申明了:这个‘谣传’纯粹是无中生有的,因为它根本无法考证。其来源何处?谁是最先知道的?没人能回答,同时,也没人敢回答……。

不过,有件事情倒是真的,那就是:建军节后不两天,云江县驻深圳市办事处的负责人多了一位,即史大勇副主任。而跟史大勇同去深圳的,还有云江县常务副县长黄启的女儿黄晓辉——据说,两人是刚结了婚过去的。

建军节之夜竹林庄园的服务小姐无端死亡事件,足实让史立成伤透了脑筋。

这倒不是因为天堂里存在着第三种传说的缘故(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传说),而是由于就此事,市委的曹副书记打电话到他家里来亲自对他说:

这个事件发生的那天晚上,恰好有省法制报的一名记者住宿在竹林庄园。这名记者回省城后,即以此为线索写了一篇标题为《舞小姐之死》的关于云江县天外有天股份有限公司竹林庄园夜总会的服务小姐‘无端’死亡的新闻报道文章,正欲在省法制报上发表,即被曹副书记的同窗好友、该报的副总编给暂时挡住了。原因是,该副总编见文章所报道的事件的发生地点,正是曹副书记管辖的一个县,而且,又知道曹副书记是分管政法口的。要是此文发表出来,如被省上有关领导无意中看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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