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里,平淡无聊,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歌声伴随着滑板,穿过水阁长廊。
她玉树临风,恍如侠女般的滑进写着“养生阁”的饭厅内。
她的家古色古香,住在里面根本一点都不觉得身在美国,一走出去也大多是黑眼珠、白皮肤的熟面孔,跟在台湾没什么两样。
凌获珊五岁来美,自小在这里长大,非但从未有离乡背井的恐惧,反而生活得优游自在、游刃有余,一口流利的英语说起来嘎嘎叫,比老美还美国化。
“你要是真那么无聊,就早点起床准备上学,不要每次都等太阳晒屁股了才要出门,不成体统,一点求学精神都没有。”圆桌上有名年方五十出头的男子端坐。
男子身躯高大壮硕,皮肤黝黑,眼角及额头都有深刻的皱纹,虽然不失英挺,但面容的风霜显而易见。
“坤哥!早啊。”凌获珊惊喜的跳到父亲身边,在他严肃的面颊上香了一记,笑咪咪的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再跳到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开始吃她的中式早餐。
“你不要逢人就亲。”凌一坤对女儿的举止深深的感到头很疼。
他不解,女儿的热情到底是遗传自谁?
他的妻子端庄娟秀,是名小家碧玉。
他自己则内敛刚毅,从来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情绪。
可是他们的女儿却这般热情,真是天知道!
获珊年方十七,心无城府。
她对家里每个人都好得不得了,也都亲爱得不得了,上至她奶奶,下至园丁、司机、保镖,每个人都是她的知己、她的换帖、她的生死之交。
光就他知道的,他手底下分堂有几个较年轻的堂主就爱她爱得要命,只因她是盟主的爱女,所以打死他们也没有半个胆敢开口求爱。
“没有啊。”凌获珊无辜的说:“我也只有到佛堂亲了亲奶奶,遇见林嫂亲亲她,然后亲亲您而已啊,这样不算太多吧。”
“那么迟到早退呢?你怎么解释?”凌一坤决定今天要拿出为人父亲的尊严,好好教训女儿一番。
“清清说可以。”她讲得理直气壮。
“又是那个傅清清!”凌一坤吹胡子瞪眼睛。“都是她把你带坏了。”凌获珊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老爸。
“坤哥,我是黑道大哥的女儿,清清她爸爸是纽约警长,说出去,你说大家会说谁带坏谁?”
“可是……可是她不学无术。”深觉自己对女儿有理说不清,他不以为然的批评起来,“书不好好读,整天搞什么学生会,这样就能顺利毕业吗?哼,我就不相信。”
“能组织庞大的学生会,那是清清有能力。”凌获珊一脸的崇拜。
“你快走火人魔啦。”凌一坤火大的说。
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水里来、火里去,每天在刀剑叱咤下讨生活,好不容易一手建立了令人闻风丧胆的天地盟,可是也没见女儿对他赞美个一声半句,如今看她对外人那么崇拜,他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走火入魔,”凌获珊眼睛一亮。“我喜欢这个词,有种武功已经很高强的感觉。”
凌一坤瞪着女儿,气呼呼的说:“你——”
“好男不踉女斗,纵横江湖三十年,坤哥,你应当比谁都明了这个道理,更何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凌家大小姐,谈吐举止,向来是没有什么家教可言的。”愉快的笑声传来,一名年轻男子步人饭厅,西装笔挺的他,尽管眸光精锐,举手投足问却有股懒洋洋的闲散味道。
“还是儿子贴心。”凌一坤甚感安慰的说。
“大哥,你居然帮老爸?”凌获珊不敢相信一向站在她这边的兄长居然会倒戈。
凌获仰优游自在的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