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蚊子最喜欢他身上这种纯净血液的气味,蚊子是依靠人和动物的血液做营养来繁殖后代的,为了自己的后代更具活力,像吴爱民身体里的这样血液是最好的选择。依据以毒攻毒的的原理,身体里缺少烟酒携带的毒素,对蚊叮虫咬的抵抗力也就越弱。就像为什么贾正明会得上那样的严重的皮肤病,而有的人的皮肤就像奶油蛋清一样光滑洁白,事实证明除了遗传基因和生活习惯还有就是人生的运气和命运是不一样的。
为了防止再一次被蚊子叮咬,(至于以前是什么时候被蚊子叮咬的,吴爱民根本不知道。至于是不是被蚊子叮咬才导致他这样的疾病,也只是猜测,只是在他心里把猜测认定成了事实。)吴爱民在工作服的里面又多穿了一层内衣内裤。这样的天气里,把身体又多裹了一层衣服,身体变成了不停造汗的机器,身上的衣服从里到外全部湿透了。一边不停地喝水,一边不停地流汗,一边在汗水浸湿的皮肤变得更加的痛痒。让他想象到世上再痛苦的刑罚也不过如此,这样下去非得把他活活的折磨死。
“吴师傅,把你们的割刀借给我用用,我的割刀没有氧气了,我安装回料斗临时托梁急等着用这块铁板。”跟吴爱民一个锅炉钢架平面作业的杨亚宁过来朝他借气割。
“用吧,我们的氧气乙炔都是新换的饱瓶。”
“吴师傅,你怎么了?这么热的天里还穿着这么厚的衣服。”杨亚宁从吴爱民手里接过气割的时候看到他浑身湿透,旁边一个大大水杯早已经空了,脸上还在不停的流着汗,“吴师傅,你是不是身体哪里不舒服,这样下去身体会出事的。”
“杨师傅,不瞒你说,我可能真的得病了。原本打算到这里多赚点钱好好的过日子,哪成想要把命留在了这里。”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浑身上下长满了红红的疹子,实在太痛痒了,忍不住又用手挠破了。”吴爱民在跟杨亚宁说自己病痛的时候,不远处在钢梁上戴着眼镜拿着图纸正在查找下一根钢梁位置的贾正明,尽管他的身上有严重的皮肤病,同样也不缺少像多事的老娘们那样喜欢偷听别人说话的爱好,最好是能偷听到别人的祸事,好像这是最能治愈身体里病灶的良药。他的耳朵终于没有白白的浪费感情,努力扑捉来的信息居然是吴爱民也得了皮肤病,说不定比自己的还要严重。眼睛虽然盯着图纸,脸上却带着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估计是被这里的蚊子给叮咬传染上了一种叫登革热的严重疾病了。我怕受风,怕再被蚊子叮咬,只有穿的厚厚的,简直太难受了,连死掉的心都有了。”
“怎么就会给传染上登革热呢?能让我看看吗?”
吴爱民轻轻地把裤脚往上提了提,露出了一片片的红疙瘩,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化脓了。
“这么严重!”杨亚宁又说了一句,“没想到你会被咬得是这样的严重。不过你今天遇到我就像三国里关羽遇到华佗一样的幸运。我一句话就能治好你的病。”
“我的到底是什么病?杨师傅!”吴爱民顿时激动了起来。
“治好了病,以后可得记得请我喝酒。”
“一定请你喝酒,到文礼的馆子里请你喝一个月的酒。”
“我只不过跟你开玩笑,怎么会真让你破费呢?”
“这么说你知道啥病也是在忽悠我呢?”
“我真不是在忽悠你,你这是被臭虫给咬的。”
“臭虫!?怎么会是臭虫?”吴爱民接着问,“你怎么知道不是蚊子而是臭虫?”
“要想知道棒子打人的滋味,只有挨过棒子打的人才知道。”
“杨师傅,这样说你也是挨过臭虫咬的。”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新加坡了做工了,这里的情况我比你了解得多。我也挨过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