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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2 / 4)

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罚款,实际上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公安部交管局对道路交通的执法和管理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在此之前,公安部已经叫停了协管员单独执法的权力。今年5月上旬,公安部发出《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协管员执勤必须有交警带领,并严禁交警及其他管理部门对协管员下发罚款指标。北京市交管局根据这份文件,取消交通协管员粘贴违法停车罚单以及照相取证的权力。北京市交通协管员的工作重点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上报交警,然后由交警处理,协管员不能够单独执法。于是乎,令很多司机觉着别扭的协管员躲在电线杆后面拍违章的现象消失了。

公安部交管局的《意见》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位山东的网友在评论中一针见血指出地指出:“公安部的这个《意见》只需要解决一个问题,交警的工作到底是以罚款为目的,还是以疏导交通为目的,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事情就好办了。”

很多北京人的驾驶员都还记得杜宝良这个名字。2005年,司机杜宝良交通违章105次,被罚10500元,成为当年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以卖菜为生的杜宝良买了一辆小客货,每天给自己的摊点上货。2005年5月23日,杜宝良收到一张10500元的罚单,这接近于他全年的收入。杜宝良到交通队查询,接到了长达5页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总共105起交通违法行为均被“电子眼”拍摄并记录在案,所有的违章行为都发生在西城区真武庙路头条,司机杜宝良在这里共有105起违章逆行。杜宝良终于记牢了曾经被他误以为是“小汽车通行”的禁止通行标志。“杜宝良”事件并非绝无仅有,类似的事情在全国都有出现。这些违章者很晚才收到违章通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为什么违反了交通规定,也就没有机会纠正自己的错误。这说明只罚款不仅不能更好地维持交通秩序,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交警告知司机违规并维护交通秩序”这一交警职责的不作为。发现司机违章只进行罚款,而不进行告知和教育,其实质是对交通秩序的破坏。

罚款弄得警民关系紧张的事例也不少见。报载,连先生是一位有十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了,在他的账本里,每年养车的成本,除了油钱、养路费等等,还有为违章准备好的罚款:“怎么也有个五六百块吧。”最令他心里暗暗不服的是不系安全带被罚款,“你说城里能开多快啊?时速也就四五十公里吧,没系安全带说我两句得了,这也罚款?” 当然,连先生的不舒服有点儿说不明道不出的滋味,他媳妇就老说他:“人罚你是应该的,人罚你是为你好。”但是全北京现在少说也得有几百万司机,罚得多了,这种不爽就普遍了,交警的形象多多少少受些影响。不少网友认为,中国交警是世界上最能“罚款”的治安人士。由于交通罚款总额没有披露;网友们只能瞎猜:“听说一年全国得罚1亿多起,那差不多得有100多亿吧?”网上还有一个顺口溜,其中说到交警的一句很说明问题,“三等公民交警队,马路旁边吃社会……”这些都很能说明目前交警和司机之间紧张的关系,而且这种紧张由来已久,造成这种紧张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罚款。

法学专家对公安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的这个决定给予了非常肯定的评价。北京市律师协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表示非常欢迎公安部这个决定:“交通执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由于各地的执法尺度有差别,有些地方还存在以罚代管的情况,因此出现了很多交警和司机之间的纷争,已经影响了交警的执法形象。公安部这时出台《意见》,代表着一种执法理念上的转变,这种转变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宗旨和目的的:即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

对于有些网友提出的“领导一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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