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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3 / 5)

一辈子成不了伟大的摄影大师,多一些深入社会、展现思想的东西或许能提升摄影作品的层次。

严树名字很严肃,其实却是个外型俊朗、性格直率的卷发大个子,刚他绰号叫做“卷毛”,专业音乐学院研究生毕业,是个在某通俗音乐学院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系任职的年轻讲师,他被忽悠得更容易,林珑就对他说了一句话:想找创作灵感就跟我走吧!

这个一心为音乐事业献身的,长发披肩的拥有四分之一维吾尔血统的年轻人,双眼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他就问了一句话来确认这消息是否有用:“我在那里能得到什么?”

“能得到充沛的情感,”林珑耸了耸肩,淡淡回答,“很多时候我的眼泪就像可乐瓶子里装满的苦水,想要溢出来又不得不憋回去,明知道他们很苦,却得让大家都觉得自己很幸福。”

“我去!”严树斩钉截铁的点了头,然后问她住宿怎么安排的,还需要准备些什么。

“准备,野营的帐篷什么的?”林珑也有些不太确定,其实,在游说他们之前,她并没想到这个问题,只考虑了怎么把人弄过去,“那里房子不够住,镇上往返就得花去半天时间,看你想待多久。要想待上两三天的话,得自己准备住的地方。”

“明白了。我就不该指望你能考虑周全!”严树对同样艺术系毕业的林珑无语了,哪有邀请人完全不考虑客人住宿问题的就让人买票出发?

“嘿嘿,咱俩啥关系?青梅竹马的啦,不当你是外人才没那样事无巨细的去安排嘛!”林珑大大咧咧的一笑,然后转身开始奔赴下一个战场,去游说俞晨之的爹,同意她们把他那宝贝儿富二代儿子借走个三五天。

借走的原因?想诓他捐出爸爸给的零花钱啊!实话中有这么一句,可惜不能直说。俞叔叔是个白手起家的精明商人,对儿子很好,对继女也不错,可据说没什么做慈善的喜好,想要从他口袋掏钱那绝对是不容易的,不过,她们想带俞晨之去山里,还有个别的原因,这才是真正的突破口。

这一次,由知己知彼的袁媛担当主辩手,拉着林珑拜访了俞父,同样也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说了自己的目的:“俞叔叔,我这同学在山区支教,我们想带晨之过去看看,住两天。”

“为什么突然有这想法?”儒商俞总含笑问着自己的继女,他挺喜欢袁媛,觉得她既聪明伶俐也吃得苦,虽然跟自己没任何血缘关系,却能在短暂相处的几年间学到了做生意的一些手段,还能自己去创业打拼。

有时候,俞总甚至会偷偷的想,如果,自己二婚的那老婆没早早的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如果袁媛能在更小的时候来到俞家,如果她愿意换一个姓氏,真想让她继承自己衣钵算了,有时候真不想看那碍眼的死小子俞晨之——可惜他却是自己的独生子!

“听说晨之他贱价卖了叔叔送的跑车,又换了一辆越野,有时候觉得他越来越奢侈浪费,我想带他去看看山里的小孩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生活并学习的,”袁媛面上的笑容淡了淡,含蓄却又带着一些暗示的说,“与其和艺术系的某些人半夜三更的蹦迪喝酒,不如到青山绿水中走走。”

“那车,是他硬要的。我也不希望晨之成了典型的纨绔子弟,可……”可一个父亲,怎么能拒绝自幼丧母的独生子的一个个无伤大雅的请求?俞总听着袁媛的暗示,心里咯噔一响,自己儿子不喜欢跟亲爹交流感情却很喜欢这个继姐,她是察觉到晨之交了不好的朋友?他微微皱了眉,又轻轻舒展开来,“你们这提议挺不错,先去忆苦思甜,再看山花烂漫吗?”

“是的,”曾经多次出入俞家,和这俞总见过几次的林珑笑眯眯的插话道,“或许,去山里感受‘风清清天蓝蓝,夜无眠星月远’的美景,视野会变得宽广,心胸也会更加敞亮。”

林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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